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7.供应商完成合同内容后,采购单位将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进行验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条件提供货物或相关服务。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路辉景道2号 联 系 人:王明明 联系电话:189202079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