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恢复治理状况监测二级项目实施方案(2018年)”、相关补充说明和通知的要求。
(3)时间要求:2018年4月30日前,汇交2017年新增的矿山开采占损土地面积、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面积等成果;2018年10月10日前,汇交矿山开发占地现状、矿山地质灾害分布情况、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
https://www.cgs.gov.cn/tzgg/zfcg_5637/zbxx_5638/201803/t20180301_451789.html 发布时间:2018.03.01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