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不得超过五年。 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起草机构形成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后,应当按照公文办理程序,在提请审议前通过本部门的办公机构,将下列合法性审核材料转交法治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 (一)文件送审稿和起草说明;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