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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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第二批)的公告

来源:地调局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发布时间:2021-11-17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创建于1957年,是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我国从事航空物探和遥感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的专业技术中心,拥有多个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多种专业飞机和国际先进的技术装备。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人员2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招聘。

二、招聘数量及条件

岗位

编码

部门

拟聘工作岗位

岗位简介

学历学位

招聘人数

专业

招聘

对象

备注

01

自然资源督察技术中心

督察技术岗5

主要从事自然资源督察技术、自然资源督察执法调查监测与技术研究、无人机摄影测量遥感应用等相关工作。

硕士及以上

1

测绘科学与技术类(0816)、

地理学类(0705

社会在职人员

 

02

基础地质调查中心

基础地质调查岗4

主要从事区域地质构造和综合地质调查,研究地下水分布及形成规律、砂层结构特征、三维可视化等相关工作。

硕士及以上

1

地球物理学类(0708)、地质学类(0709)、 海洋科学类(0707)、地理学类(070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类(0818)、环境科学与工程类(0830)、测绘科学与技术类(0816)、水利工程类(0815

社会在职人员

 

注:1.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学历和学位,岗位要求专业为报考者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2.上述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3.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考生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技能等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适应野外地质工作。

4.具有应聘岗位的相关工作经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到45周岁。

6.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的社会在职人员或符合落户政策的2021年博士后出站人员。

7.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30日。

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期限内登录“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网址: http://gkzp.cgs.gov.cn/zkptPC,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

(二)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及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诚信应聘,对提供的信息、材料负责,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审核结果将在我单位门户网站公布。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统一笔试。通过资格审查而笔试未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测试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按照成绩的前75%确定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该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以听取考生陈述、回答考官提问的方式对其进行综合评价,总分为100分。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安排将在我单位门户网站发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组织体检和考察。考察包括复查资格条件、了解现实表现、查阅人事档案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考察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本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接收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地质调查局门户网站以及我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待遇

一经聘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

(一)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10-62060010

电子邮箱:agrsrenshichu@163.com

单位网址:http://www.agrs.cgs.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1号航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