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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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技术指导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地调局环境监测院 作者:王菲菲 发布时间:2021-08-23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技术指导中心)是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的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水文地质与水资源调查监测、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与防治、自然资源综合调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技术支撑,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北京市户口的社会在职或博士后出站人员;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到45周岁;

(六)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数量和条件

序号

岗位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招聘人数

1

水文地质调查岗

水文地质学(0709)、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2

地面沉降研究岗

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3

地质灾害调查岗

地质工程(0818)、工程力学(0801)、

岩土工程(0814)、地质学(0709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4

地质灾害监测岗

地质工程(0818)、工程力学(0801)、

岩土工程(0814)、地质学(0709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5

地质灾害防治岗

地质工程(0818)、工程力学(0801)、

岩土工程(0814)、地质学(0709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6

自然资源调查岗

土地资源管理(1204)、气象学(0706)、

水文与水资源(0815)、地理学(0705)、地质学(0709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7

“双评价”调查岗

城市规划与设计(0813)、地理学(0705)、环境工程(0830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8

矿山环境调查岗

矿产普查与勘探(0818)、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0818)、

地质学(0709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9

生态环境调查岗

生态学(0710)、环境工程(0830)、

水文与水资源(0815)、地理学(0705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1.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学历和学位,岗位要求专业为报考者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2.上述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及教育部认可的其他专业目录。

3.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目录中的,考生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正式发布公告起至2021年9月9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并以附件的形式将报名表和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和报名表名称请按照以下格式填写:姓名 + 应聘岗位。

3.提供材料:身份证、工作证、户口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外语水平证书、计算机水平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的封面扉页等。博士后出站人员还需提供已具备博士后出站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后,我单位按照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三)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主要测试面试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确定考察人选。

各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通过院网站予以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院安排,考察人选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2.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复查资格条件,查阅人事档案。

3.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人员有递补资格)。递补后,招聘岗位确无合适拟聘人选,取消相关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待遇

根据事业单位有关政策,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资料和信息,对提供虚假材料、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综合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招聘信息解释权归招聘单位。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技术指导中心)网站公布,请随时关注。部分重要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发送,请应聘人员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如联系方式有变,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电话告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  010-83473348

电子邮箱:40402575@qq.com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单位网址:www.cigem.cgs.gov.cn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技术指导中心)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