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河南某地区高纯石英资源重点工作区实地查证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单位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某地区高纯石英资源重点工作区实地查证;
2.2 项目编号:ZKGSF(ZB)-20211722;
2.3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内容为紧密围绕“华东地区脉石英晶质石墨等重要非金属矿综合利用评价”地质调查项目目标任务,开展河南某地区高纯石英资源重点工作区实地查证;
2.4 项目预算:64万元;
2.5 服务期限:2021年6月-2021年11月;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
2.7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央财政,已落实;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应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钻探甲级资质(有效期到期后,在本项目中继续有效);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具有2020年度经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具有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7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和分包(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时间:2021年06月02日至2021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按照规定时间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含联系电话及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zkgshn@163.com,我方收到邮件后,若资料齐全将会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各供应商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发送招标文件;
3.售价: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六、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http://www.cgs.gov.cn)》、《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网站(http://www.imu.cgs.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633785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内环09号龙湖大厦17层
联系人:石女士
电 话:0371-53626688
电子邮箱:zkgsh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