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首页 > 通知公告 > 政府采购 > 招标信息

中国地质调查局烟台海岸带地质调查中心2021年调查项目委托业务承担单位比选公告

来源:地调局烟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24

中国地质调查局烟台海岸带地质调查中心(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第七支队)拟通过比选方式对2021年调查项目委托业务(共21包,各包兼投兼中)优选承担单位,现面向社会诚邀报名。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联合体。

2.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案件当事人”;在我中心历年招标或比选过程中,无违约、失信记录。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其他相关资质等要求(见附表,其中如需业绩,仅限2018年1月至今,以任务书或合同日期为准;如需CMA,必须覆盖所测试项目)。

二、各包基本情况

1.YHD2021BX02-01:钦州湾海域海洋沉积物分析,31.31万;

2.YHD2021BX02-02:湛江海域海洋沉积物有机、无机分析,38.51万元;

3.YHD2021BX02-03:湛江海域海洋沉积物年代学分析和古生物、矿物、微塑料鉴定和重金属形态分析,32.90万元;

4.YHD2021BX02-04:两广地区(海)水和土壤样品分析,27.28万元;

5.YHD2021BX02-05:稳定同位素和古地磁测试,47.19万元;

6.YHD2021BX02-06:舟山地区水质分析,23.64万元;

7.YHD2021BX02-07:舟山地区海岸带应用地质三维数据库建设平台,15万元;

8.YHD2021BX02-08:新安江流域水和土壤样品分析,34.50万元;

9.YHD2021BX02-09:锆石年龄同位素测试,21.26万元;

10.YHD2021BX02-10:牟平区前垂柳矿区重力测量,20.80万元;

11.YHD2021BX02-11:莱州湾周边水、土壤和植物样品分析,49.95万元;

12.YHD2021BX02-12:莱州市岩石试验和土工试验,0.96万元;

13.YHD2021BX02-13:莱州一带矿集区土壤污染与海水入侵对地质微生物的影响研究,12.00万元;

14.YHD2021BX02-14:莱州-莱西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体系构建,8.00万元;

15.YHD2021BX02-15:长岛海域海洋沉积物和海水分析,34.58万元;

16.YHD2021BX02-16:渤海海峡南部潮流场数值模拟,18.00万元;

17.YHD2021BX02-17:曹妃甸海域海洋沉积物有机、无机分析,47.68万元;

18.YHD2021BX02-18:曹妃甸海域海洋沉积物年代学分析和古生物、矿物鉴定和重金属形态分析,46.00万元;

19.YHD2021BX02-19:曹妃甸海域海水和生物分析,44.08万元;

20.YHD2021BX02-20:曹妃甸海域地层沉积演化建模,33.90万元;

21.YHD2021BX02-21:自然资源数据集成与模型定制平台原型软件开发,40.00万元。

三、比选流程

1.报名:意向单位请于3月28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发至联系人,逾期无效。邮件主题为“申请单位-所报包号”,邮件内容为“申请单位及地址;联系人及移动电话;法人及办公电话;针对所报项目及报名条件的简要说明”。报名不足3家的发布延期公告。

2.响应:我中心收到报名邮件后,向满足条件的单位发送《比选文件》(评分标准、响应文件编制格式、技术要求)。参选单位在发出比选文件后10日内(以递出时间为准)将纸质响应文件(六份,其中一份正本)快递至联系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参选单位达到2家即进行比选评审,不足2家的取消比选。

3.评审:我中心成立比选评审组,查阅响应文件,从单位基本能力、技术方案和报价三方面(权重比:测试分析项目为5:4:1,其他项目为4:5:1)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推荐承担单位。

4.公示:推荐承担单位报我中心会议审定,并在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门户网站和我中心内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向承担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

5.签订合同:承担单位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5天内持响应文件中的关键材料原件和法人委托书(如为受托人)到我中心签订合同。原件与响应文件不符的,我中心有权废除成交通知书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有关说明

1.我中心不组织踏勘,参选单位可自行踏勘现场,收集相关资料。

2.参选单位不得串通、骗取中选,不得向我中心人员和评委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比选;同一包内参选单位法人不得为同一人,单位之间不得存在参股和管理关系。

3.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重大偏离,不予评审:

①响应文件的资料与报名表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未按要求密封或正本未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的;

②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要求,标准和方法等明显不符合要求的;

③报价超过控制经费预算或明显低于其他参选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④响应文件附有我中心不能接受的条件及其他要求的。

4.依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合同管理办法》(中地调发〔2014〕13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调查项目委托业务合同管理的通知》(中地调发〔2020〕69号)中的相关要求和格式签订合同;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和成果评估情况支付资金,首付款不高于合同金额的50%,我中心可以留存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野外验收或主体任务完成后支付中期款,成果验收、资料汇交及经费结算(承担单位提交结算申请报告,经费大于30万元的另提供经费结算审计报告)后支付尾款;严禁转包、分包。

5.本次比选涉及的委托业务工作量或预算,存在我中心不可控的调整甚至取消的可能。如发生此类情况,评审前我单位将在本网站发布变更公告,请随时关注(责任自负);评审后拟承担单位需接受协商,确定其工作量或经费的调整或取消。

6.参选即视作认同本次比选的各项约定事宜(资格要求、时限、评审方式等)。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先生 杨先生

电 话:0535-2901619 2901621

电子邮箱: yanhaidiaoBX@163.com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87号

附件:比选公告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