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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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地调局天津地调中心 作者:周小希 发布时间:2020-06-01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ZK2020-4-148

项目联系人:毕晓东

项目联系电话:022-28223902

采购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4号

联系方式:付先生,022-841129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毕先生,022-28223902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要求车辆满足野外工作需要,要求车辆牌照所属地为天津或北京(非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的车辆),野外车辆主要为四驱越野车,排量为2.5升及以上(其它车辆及特种车辆用车要求根据野外工作实际需要另行确定),车辆注册登记5年以内的产权为投标人的车辆,行驶里程20万公里以内,车况性能良好,车辆无重大事故,提供车辆的行车证、车辆照片、年检合格证、车辆保险及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承担本项目用户需求书要求的设备和技术力量;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4、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19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本项目发布日期后出具的);

(3)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供应商应具备车辆租赁经营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1日 10:00 至 2020年06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4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本项目采用网上领取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文件费用由单位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代理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FZK2020-4-148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渤海银行天津围堤道支行,帐号:2000609146000198;(2)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如下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人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tjfy401@163.com;(3)邮件主题为:FZK2020-4-148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注: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2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2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 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