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对外开放和学术交流,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有关要求,国土资源部多金属矿评价与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基金,欢迎国内外相关科研人员,围绕实验室建设目标和主要研究方向,参加本实验室研究工作。
一、研究和资助方向
项目名称 |
研究目标 |
预期成果 |
经费 |
期限 |
多金属矿共伴生矿物浮选分离机理及药剂分子设计研究 |
探究钼、钨多金属矿中伴生的碱土金属矿物(萤石、方解石、重晶石)晶体化学特征及表面性质;阐明浮选药剂与上述矿物之间的作用机理,为综合回收萤石和重晶石提供理论依据。 |
提交项目成果报告及相关数据;发表SCI论文1篇或发明专利1项; |
8万元; |
1年 |
二、开放课题基金申请办法
1.申请者可通过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网站(http://www.imu.cgs.gov.cn)下载课题申请书,并通过联系人上报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同时向实验室提交申请书纸质版。申请人按要求认真填写,并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日期前递交本实验室。
2.申报者应在相关研究领域有一定研究基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包括在读博士研究生),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青年科技人员。
3.实验室按照规定时间受理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学术委员会采用会议方式对申请的项目进行评审,申请课题经审核批准后,列入本实验室研究计划,申请者可利用开放课题基金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三、开放课题基金管理办法
1.开放课题实行重点实验室主任负责制。课题申请书将组织专家审批,评审结果在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网站(http://www.imu.cgs.gov.cn)上公示。审批通过后,按照相关要求签订合同,申请人按申请书的内容完成研究任务,执行年度经费预算。获得批准签订合同的日期即为课题的起始日期。
2.课题经费预算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及中国地质调查局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编制预算,实验室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成果进行评审。
3.开放课题基金的研究成果由申请人和本实验室共享。课题资助的论文发表、专著出版和奖励申报等都应标注“国土资源部多金属矿评价与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Key Laboratory of Multi-metal Mineral Evaluation and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of 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s);并注明“国土资源部多金属矿评价与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Funded by the Open Research Fund of the Key Laboratory of Multi-metal Ore Evaluation and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of the 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s)。单位署名“国土资源部多金属矿评价与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Key Laboratory of Multi-metal Mineral Evaluation and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of 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s)第一,研究者所在单位第二。
4. 项目结束后,成果报告、资料和图表等交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归档。
四、其他要求
本次申请受理的日期为2019年5月29日-6月14日。请有意者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申请书(格式见附件)。提交申请书共6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驰
电话:0371-68633785
E-mail: 289941078@qq.com
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328号,
邮政编码:45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