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修改:
1.1 招标文件第一章中主要工作内容或实物工作量“工程地质钻探(含浅层地温能钻探)5750米;原位测试72组;孔内成像3160米;浅层地温能原位测试8孔;岩样物性参数测试36组;水质全分析93样;土工试验42组;岩石试验270组;地下水动态观测站建设1个”更正为“工程地质钻探(含浅层地温能钻探)6150米;原位测试72组;孔内成像3160米;浅层地温能原位测试8孔;岩样物性参数测试36组;水质全分析93样;土工试验42组;岩石试验270组(含采样);地下水动态观测站建设1个”;
1.2 工作量表及文字中涉及的“天府新区核心区1:2.5万工程地质调查”均更正为“天府新区核心区城市地下空间三维地质结构探测”;
1.3 第三章第二条合同周期中2.2各主要工作阶段时间:“2.2.4乙方应于2019年4月底以前按照要求完成资料汇交归档” 更正为“2.2.4乙方应于2020年4月底以前按照要求完成资料汇交归档”。
二、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2.1关于工作区的说明:
该项工作共涉及“天府新区东部片区1:2.5万工程地质调查”、“天府新区核心区城市地下空间三维地质结构探测”和“天府新区直管区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等3项工作内容。
“天府新区东部片区1:2.5万工程地质调查”工作区位于龙泉驿片区;“天府新区核心区城市地下空间三维地质结构探测” 工作区以兴隆湖为中心的天府新区科学城在建区;“天府新区直管区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工作区包含天府新区核心区及龙泉驿片区。
具体工作区范围见下图:
工作区范围图
2.2 设计工作量表所规定工作量为基本工作量,投标文件工作量可根据项目的目标任务及实际工作需要有一定的增加。
2.3 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及第五章技术要求的预期成果中应附一项综合成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