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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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2019年度野外车辆定点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地调局沈阳地调中心 发布时间:2019-04-28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2019年度野外车辆定点租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2019年度野外车辆定点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WKZB1911NMGO30046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皓、张艺飞、潘爽

项目联系电话:010-88821635、8882176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18470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程皓、张艺飞、潘爽 010-88821635、8882176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D座206室

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标段号/标段名称:001 黑龙江省车辆定点租赁服务(预算:152.46万元); 标段号/标段名称:002 吉林、辽宁车辆定点租赁服务(预算:129.36); 标段号/标段名称:003 内蒙东部车辆定点租赁服务(预算:71.61万元)。

初步用车计划安排

标段号

标段名称

车型

数量(单位:辆·天)

001

黑龙江省车辆定点租赁服务

一汽丰田普拉多

1890

长丰/猎豹黑金刚

30

广汽丰田汉兰达

30

上汽大众帕萨特

15

通用别克GL8商务7座

15

002

吉林、辽宁车辆定点租赁服务

一汽丰田普拉多

1590

长丰/猎豹黑金刚

30

广汽丰田汉兰达

30

上汽大众帕萨特

15

通用别克GL8商务7座

15

003

内蒙东部车辆定点租赁服务

一汽丰田普拉多

840

长丰/猎豹黑金刚

30

广汽丰田汉兰达

30

上汽大众帕萨特

15

通用别克GL8商务7座

15

注:以上内容为一个完整的采购标标段,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标段为单位,供应商必须就整个标段进行响应,不得仅对标段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响应。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竞争性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购买了磋商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6.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须具备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3.43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5月10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4月28日 09:30 至 2019年05月0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D座206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磋商文件售价为每标段600元,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发售磋商文件。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可现场购买或电子邮件购买,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购买人对磋商文件购买登记信息的正确性负责,因登记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磋商文件售价:18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5月10日 13:30 至 2019年05月10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鸿运十号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5月10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鸿运十号厅

四、其它补充事宜:

(1)接受首次响应文件时间:首次响应文件请于磋商当日、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3)供应商在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交下列材料,经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方可购买《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材料均须清晰、有效且加盖出具单位公章,可现场递交或将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提供材料不退。发送邮件时,邮件主题格式必须为“XXXX(供应商全称)申请购买WKZB1911NMGO300463/XXX(XXX为标段号,同时购买多个标段请用、号间隔,例如/001、002)磋商文件材料”。上述文件仅供采购代理机构核对使用,供应商仍须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上述文件。评审小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后,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正式资质审查,采购代理机构核对通过,并不代表评审小组对供应商资质审查通过。

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D座206室

邮编:100044

传真:010-68494524

电子邮件:wksyddzx@qq.com

与本项目有关往来函件请以电邮方式一律发至此电子邮箱,以便我公司接收,其他方式往来函件恕不受理。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首都体育馆支行

户名: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0200053709022105773

银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丙143号

银行邮编:100044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皓、张艺飞、潘爽

项目联系电话:010-88821635、88821765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