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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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2017地质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地调局地质力学所 作者:于新兵 发布时间:2017-03-06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的委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加强地质调查项目委托业务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中地调函【2016】87号)》的相关规定,对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2017地质服务(3个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供应商参加。

1、项目编号:WKZB1711BJM500091

2、采购人名称: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

3、采购人地址:北京海淀区民族大学南路1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8815575

4、采购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采购内容:第1包-柴东德令哈坳陷地质工程服务-青德地1井地层含油气性测试工程,预算350.00万元;第2包-柴达木盆地德令哈坳陷二维地震勘探工程,预算800.00万元;第3包-华南雪峰山深反射地震探测工程,预算300.0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6、供应商资格要求:

项目名称及预算、标包号 

统一的资格要求 

针对本次公开招标(3个包),统一的资格要求有如下内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2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具有有效的省级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名称及预算、标包号 

分包针对各包的资格要求 

1-柴东德令哈坳陷地质工程服务-青德地1井地层含油气性测试工程 

预算:350.00万元    WKZB1711BJM500091/01 

a投标人须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钻探及气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地球物理勘查乙级以上资质; 

b具有QHSE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 

2-柴达木盆地德令哈坳陷二维地震勘探工程 

预算:800.00万元    WKZB1711BJM500091/02 

a投标人须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球物理勘查甲级资质; 

b具有QHSE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 

3-华南雪峰山深反射地震探测工程 

预算:300.00万元    WKZB1711BJM500091/03 

a投标人须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具有地球物理勘查甲级以上资质; 

b具有ISO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有意向的供应商可201733起至2017310(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 下午1:004:00(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上表中资格要求“a”要求的证书(复印件盖章)到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个包的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文件时,须填写《开票通知单》(见公告附件),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用于开据增值税发票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不接受邮购。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3249:00(北京时间),请供应商尽量提前30分钟到场,不要迟到,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中国五矿集团D座四层会议室 

10、评审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中国五矿集团D21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方式:范俊峰 电话:010-88821715    传真:010-88821703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fanjf@minmetals.com 

11、本次采购各子项目的经费是国家中央财政预算投资,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尚有调整或取消的可能。采购人在采购开始至合同正式签订前可能对《招标文件》的相关事项做出调整直至取消项目,采购人将不会因此对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做出任何补偿,请供应商注意风险。 

                                    

 

 

 2017年3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