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河南省部分)地下水监测站点土建工程施工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委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2015]12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中央直属国家基本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单位为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受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委托,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负责组织河南省境内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工作。2016年度在河南省境内建设地下水监测站点385个,其中新建365个,改建20个,改建郑州地下水均衡试验场改建工程。
2.2标段划分:根据河南省实际情况,将2016年度任务划分为七个标段:
Ⅰ标段:建设59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其中新建55个(包含岩溶井1个),钻探进尺5890米,改建监测点4个。
Ⅱ标段:建设71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其中新建62个(包含综合试验孔1个),钻探进尺6800米,改建监测点9个。
Ⅲ标段:建设65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其中新建64个(包含岩溶井2个),钻探进尺6270米,改建监测点1个。
Ⅳ标段:建设77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包含岩溶井1个、综合试验孔1个),钻探进尺6370米。
Ⅴ标段:建设63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其中新建61个(包含综合试验孔1个),钻探进尺5270米,改建监测点2个。
Ⅵ标段:建设50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其中新建46个(包含综合试验孔1眼),钻探进尺6450米,改建监测点4个。
Ⅶ标段:郑州地下水均衡试验场改建工程。包括地中渗透计试验平台地下结构施工及安装、试验土柱采集及安装、建设渗透计土柱的自动化补水系统、气象观测系统安装、均衡试验数据的自动化采集和传输改造、试验平台相关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
2.3招标范围:
2.3.1Ⅰ、Ⅱ、Ⅲ、Ⅳ、Ⅴ、Ⅵ标段:地下水监测站点土建施工。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本次招标各标段投标人资质和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Ⅰ标段、Ⅱ标段、Ⅲ标段、Ⅳ标段、Ⅴ标段、Ⅵ标段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有效的资质和类似项目业绩:
(1)资质要求:
1)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2)地质钻探甲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以来(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正在施工的以合同或任务书时间为准;已完成的以最终成果验收意见书或评审意见书时间为准,但须同时提供合同)须至少具有三项类似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其中一项业绩经验收质量达到合格(含)以上标准。类似项目是指地下水监测井施工、水文地质钻孔施工或具有水文地质钻探工作的水文地质项目、地质环境项目及地质矿产勘查项目。
3.2.2本次招标要求Ⅶ标段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有效的资质:
(1)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甲级资质证书;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证书;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3.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截止日期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须由牵头人及一名成员(成员须符合本招标公告第3.2.1(1)目或第3.2.2项资质要求中的一项资质)组成,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拟派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员工。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Ⅰ、Ⅱ、Ⅲ、Ⅳ、Ⅴ、Ⅵ标段中的6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如果某一投标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标段评标结果均排名第一,应选择投标报价最高的1个标段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而其他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上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上升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各投标人同时参加Ⅶ标段投标的,最多允许中标2个标段(Ⅰ、Ⅱ、Ⅲ、Ⅳ、Ⅴ、Ⅵ标段中的1个标段和Ⅶ标段)。
4.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2016年03月25日至2016年0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东北角行署国际广场E座8楼0805房间持单位介绍信和“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料(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8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5日09时30分,地点为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东北角行署国际广场E座8楼第二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门户网站、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门户网站、河南省地质环境信息网等网站等媒体上发布。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本次招标将通过《阳光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sunbidding.com)进行电子化招标投标。
7.2凡有意参加投标并通过上述报名者,须登录《阳光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sunbidding.com)进行电子注册,经审核且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及下载招标文件。
7.3办理CA证书所须资料:请登录《阳光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sunbidding.com) 办事指南 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流程。
注:阳光电子招标投标交易(采购)平台联系方式:0371-86581171。
招标人: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8号
邮编:450016
联系人:豆敬峰
电话:0371-68108409
传真:0371-68108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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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建行郑州东区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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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东北角行署国际广场E座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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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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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