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福建省部分)地下水监测站点土建工程施工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委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2015]12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福建省部分)地下水监测站点土建工程Ⅰ、Ⅱ、Ⅲ标段施工
2.2《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中央直属国家基本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单位为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受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委托,福建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组织福建省境内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工作。2016年度,在福建省境内建设地下水监测站点220个,其中新建160个,改建60个。根据福建省实际情况,将2016年度任务划分为3个标段:
标段Ⅰ:2016年度建设95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其中新建79个,钻探进尺5840米,改建16个。
标段Ⅱ:2016年度建设71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其中新建58个,钻探进尺3760米,改建13个。
标段Ⅲ:2016年度建设54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其中新建23个,钻探进尺4530米,改建3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甲级资质或液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在最近三年内作为主承包人承建过至少3个类似性质、规模和复杂性的工程(即同类工程),其中至少有1个项目验收后成功使用12个月以上,并附相关合同、验收证书、用户证明等文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每个标段进行投标。评标时按标段的编号顺序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也按该顺序。若投标人成为前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自动放弃后续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但最终只能根据标段顺序中其中一个标段,以此类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3月22日至2016年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层)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门户网站、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门户网站、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福州市金泉路38号3号楼 |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层 |
邮 编:350001 |
邮 编:350001 |
联 系 人:赵汝荣 |
联 系 人:李昂达 |
电 话:87667256 |
电 话:83702826 |
传 真:87667256 |
传 真:83768486 |
电子邮件:497610325@qq.com |
电子邮件:ada289729498@126.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