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地下水监测站点土建工程施工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改委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2015]128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中央直属国家基本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单位为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受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委托,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负责组织河南省境内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工作。2015年度,在河南省境内建设地下水监测站点100个,其中新建90个,改建10个。根据河南省实际情况,将年度任务划分为三个标段:
标段Ⅰ:建设34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其中新建32个,钻探进尺3770米,改建2个。
标段Ⅱ:建设34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其中新建33个,钻探进尺4720米,改建1个。
标段Ⅲ:建设32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其中新建25个,钻探进尺3160米,改建7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地质钻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最近三年作为主承包人在河南境内承建过至少3个类似性质、规模和复杂性的工程(即同类工程),其中至少有1个项目验收后成功使用12个月以上,并附相关合同、验收证书、用户证明等文件。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只限两个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4 同一法人只允许参加一种方式投标。
3.5 各投标人可投报上述每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投标人若同时中多个标段,选择招标控制价金额大的标段中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8月14日至2015年8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5 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众旺路交叉口行署国际广场C座4楼招标部持资质证书原件、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购买招标文件(以上原件均需有效合格,验原件后留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 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报名时携带的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众旺路交叉口行署国际广场C座4楼多功能厅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地质调查局门户网站、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河南省地质环境信息网等媒体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8号
邮 编:450016
联 系 人:豆敬峰
电 话:037168108409
传 真:037168108396
电子邮件:19425020@qq.com
网 址:http://www.hndzhj.gov.cn/
开户银行: 建行郑州东区分行
账 号: 4100161002005967890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众旺路交叉口行署国际广场C座4楼
邮 编:450016
电 话:0371-69102688
传 真:0371-68080189
电子邮件:1405396948@qq.com
账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项目管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
账 号:2507 2281 5390
2015年 8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