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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 2015年地质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地调局天津中心 发布时间:2015-07-06
   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统一安排,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办法》(中地调函〔2013〕32号)及2015年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计划的统一安排,对部分区域的地质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优选子项目承担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项目名称

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2015年招标项目为沂蒙山区羊庄盆地1:5万水文地质调查(山亭I50E006014、陶庄I50E007014、枣庄市I50E007015),项目工作周期2015年-2016年。

二、招标工作简要说明

通过公开招标选择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子项目工作需要,对参与项目竞争单位的综合实力进行考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业务能力:包括单位资质、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人员业务素质与水平、装备水平、管理水平、社会诚信等。

(二)技术水平:包括竞标单位同类项目以往业绩、本项目工作方案和技术路线的先进性。

(三)合理报价:包括按照项目总经费及年度经费控制数和立项申报阶段编制预算的要求编制的项目总预算、本年预算。

具体工作任务、预期成果、工作要求以及总经费、年度经费控制数等详见招标书。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根据投标项目类别不同,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具有承担过类似工作的经历和良好信誉,应承诺认真实施项目的技术要求与工作安排。水工环项目允许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地勘单位投标。

(三)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各联合体投标人必须均为具备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文件要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目标任务、经费预算和责任分工)。

(四)各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一)招标公告发布

招标公告在中国地调局网站(http://www.cgs.gov.cn)和天津地质调查中心网站(http://www.tianjin.cgs.gov.cn)上发布。

(二)招标书领取

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所列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招标书,或复函(传真)我单位,收到后由我单位邮寄招标书。

领取地点: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招标办公室(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4号,天津地质调查中心信息资料楼207室)。

领取时间: 2015年7月10日-7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00(北京时间)。

登记并领取招标书时,领取人必须同时提交下列有关文件:

1.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有关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2.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3.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需邮寄招标书的单位复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须说明投标单位全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姓名、固定电话及手机号码、拟投标项目名称等。

采取邮寄方式领取招标书的投标人须在开标会议报到日向招标人提供相关证件(需提供的证件为上述1、2、3款资料),由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联合体投标的,领取标书时除提交上述1、2、3款资料外,还须提交由联合体组成成员共同签订的有效“共同投标协议”。

未按上述规定领取招标书并登记的其他潜在投标人无权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书接收信息

投标书接收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

投标书递交方式与地点: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16:30时前将投标确认函(是否确定投标的信息)书面或传真告知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招标办公室。投标人须在开标会议前1天(即开标会议报到日)17时前,将投标书送达开标会议酒店中招标人指定的具体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提交投标确认函的潜在投标人将被视同放弃投标,招标人将不在通知其投标、开标的具体时间地点)。

招标人对收到的投标书予以登记。在规定期外送达的投标书将不被受理。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4号(信息资料楼207室)

邮 编:300170

联系人:

天津地质调查中心招标办公室 许言、黄金国、徐连龙

联系电话:022-58711208(兼传真)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