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统一部署安排,我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中国地质调查局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办法》(中地调函[2013]32号)及2014年地质矿产调查项目计划安排,拟对新开区域地质矿产调查项目和环境地质调查项目的三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优选项目承担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招标内容及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区的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项目。项目名称及工作周期见下表。 招标项目一览表
二、招标工作简要说明 通过公开招标选择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工作需要,对参与项目竞争单位的综合实力进行考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业务能力:包括单位资质、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人员业务素质与水平、装备水平、管理水平、社会诚信等。 (二) 技术水平:包括竞标单位同类项目以往业绩、本项目工作方案和技术路线的先进性。 (三)合理报价:包括按照项目总经费概算、年度经费控制数和立项申报阶段编制预算的要求编制的项目总预算、本年预算(按招标书要求)。 具体工作任务、预期成果、工作要求以及总经费概算和年度经费控制数等详见招标书。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投标人应具有区域地质调查、区域地球物理调查、区域地球化学调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具有承担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和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工作经历和良好信誉。应承诺认真实施项目的技术要求与工作安排。 (三)本次招标接收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投标人必须均为独立法人,并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投标要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四)独立法人投标的,独立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再次分包和转包。 四、招标文件信息发布 (一)招标公告发布 公告在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http://www.cgs.gov.cn)和沈阳地质调查中心网站(http://www.shenyang.cgs.gov.cn)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二)招标书领取 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所列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指定地点免费领取招标书,或复函(传真)我单位,收到后由我单位邮寄招标书。 领取地点: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80号。邮编:110034)。 领取时间:2014年3月7日 ―3月26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登记并领取招标书时,领取人必须同时提交下列有关文件: 1.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有关资质复印件(核对原件); 2.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3.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需邮寄招标书的单位复函中须说明投标单位全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姓名、电话及手机、拟投标项目名称等。 5.联合体投标的,除提交前述1、2、3款资料外,还须提交有联合体组成成员共同签订的有效“共同投标协议”; 未按上述规定领取招标书并登记的其他潜在投标人无权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书接收信息 投标书接收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 投标书递交方式与地点:由投标人于2014年3月28日17:00之前(以递达时间为准)密封后自行递交到沈阳地质调查中心招标办公室。招标人对收到的投标书予以登记,在规定期限后送达的投标书,将被原封退回投标人。 投标人应按上述规定委派专人递交投标书。招标人不接受其他方式(例如: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密封后递交的投标书。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为2014年3月29日上午9:00,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80号 邮 编:110034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沈阳地调中心招标项目办公室024-86002917(传真) 谭红艳:024-86002917, 13889191739 朱 忱:024-86002917, 13940130279 张立东:024-86002938(区调) 王晓光:024-86002989(水环)
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 二○一四年三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