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平台开放合作、人才培养及创新引领作用,本着“开放、流动、合作、竞争”的运行机制,中国地质调查局油气资源调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3个科技创新平台:多资源协同陆相页岩油绿色开采全国重点实验室、中国地质调查局非常规油气地质重点实验室和自然资源部青海木里天然气水合物与冻土环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2024年共设立开放课题13项,接受并鼓励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尤其是中青年科技人员申请,开展前沿性探索研究。现将2024年开放课题指南公布如下:
一、科技创新平台简介
多资源协同陆相页岩油绿色开采全国重点实验室
以下简称“全重实验室”,是陆相页岩油领域应用基础型国家级创新平台,紧密围绕国家能源战略安全重大需求,服务国家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聚焦陆相页岩油绿色开采勘探开发科技前沿,集中力量快速突破陆相页岩油甜点预测和资源评价、页岩油绿色开采地热资源协同利用评价等难题,创新陆相页岩油原位成藏地质理论,研发页岩油原位参数实验技术、地热资源协同利用评价技术,建成面向国际竞争的页岩油绿色开采资源评价理论方法、基础实验技术策源地和人才高地,促进油气资源增储上产,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
中国地质调查局非常规油气地质重点实验室
以下简称“非常规重点实验室”,2016年获中国地质调查局批准建设,定位于应用基础研究,并向基础理论研究与勘查开发技术延伸。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地质调查主战场和世界科技前沿,以页岩油气、陆域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形成、富集为核心研究内容,针对页岩油气、陆域天然气水合物、致密砂岩气、煤层气、油砂、油页岩等非常规油气领域前沿和热点问题,以成藏理论创新为先导,资源评价关键技术攻关为核心,重点突破以页岩气及陆域天然气水合物为主的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查开发中的重大科技问题,全面提升我国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家非常规能源领域勘探开发中发挥引领作用。
自然资源部青海木里天然气水合物与冻土环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以下简称“野外站”,2023年12月由自然资源部批准,依托中国地质调查局油气资源调查中心建设,是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构建协同创新机制,整合多方创新资源,开展天然气水合物、冻土和高原生态环境的长期动态原位观测和综合研究,支撑天然气水合物勘查与试采,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形成长期观测、科学研究、科普宣传、教学实习、人才培养为一体的“产-学-研”科技创新平台并促进重大原创性科技成果的产出。
二、开放课题设立原则
1.根据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方向,面向行业关键共性瓶颈技术而设立支持项目。
2.支持具有开拓性、前瞻性、创造性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
3. 鼓励交叉合作,强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等合作,为国内外学者和科技人员交流搭建平台。
三、攻关方向和资助情况
全重实验室和非常规重点实验室:聚焦于陆相页岩油绿色开采勘探开发科技、甜点预测,围绕页岩油组分分布定量表征、储层孔隙-裂缝系统发育模式、形成机制、充注机理及富集规律模拟等基础和应用研究领域,共设立开放课题8个,资助额度65万元,资助周期为2024年7月-2025年10月。(见附件1)。
野外站:围绕天然气水合物、高原冻土生态环境观测领域和研究方向,共设立开放课题5个,资助额度35万元,资助周期为2024年7月-2025年10月。(见附件1)。
四、开放课题申请要求
(一)申请条件
1. 具有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经历的国内外大学、科研院所、相关企事业单位等工作的科技人员;
2.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博士学位的科技人员,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
3. 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可靠的时间保证和基本的研究条件。
4. 申请人可选择上述一个研究方向进行课题申报,同一申请人同年至多资助一个开放课题。
5. 鼓励开放课题研究人员来实验室、野外站与合作者共同进行研究工作。
对于故意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有关信息的,3年内禁止申请我单位任何项目。
(二)申报流程
申请人根据申报指南(附件1),填报课题申请书。申请书按模板(附件2)要求撰写。申请书一式二份,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截止日期前寄送我中心,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专家推荐信(若需)的扫描件随申请书电子版一并发送。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17:00,逾期将不予受理。
所有申请均由我中心创新平台组织评审并择优资助,评审结果将在中国地质调查局油气资源调查中心网站(http://www.ogs.cgs.gov.cn/)公布,入选者请注意短信和邮件通知。
五、开放课题管理要求
(一)开放课题管理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应在收到资助通知后,1个月内与我单位签订开放课题合同。
2. 申报单位应具备独立完成申报任务的能力,不支持外委、外协的预算和发生。
3. 课题执行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研究内容和目标,确需变更的,应向我中心科技创新平台申请,批准后执行。
4. 课题负责人在执行期满前1个月内须提交结题报告。同时提交本课题有关的成果证明材料。
(二)开放课题成果要求
1. 结题时须提交基础数据、研究报告、知识产权成果等科技创新平台要求的相关内容,并将完整的成果资料移交我中心归档,否则将不再受理同一申请人及所在课题组的申请。
2. 开放课题所取得的成果、论文和专利,由我中心科技创新平台和申请人共享;有关的论文、专著、成果等均应标注我中心相应科技创新平台资助。
3. 根据课题所属科技创新平台,作者单位须同时标注多资源协同陆相页岩油绿色开采全国重点实验室(英文标注: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ontinental Shale Oil)和中国地质调查局非常规油气地质重点实验室(英文标注:Key Laboratory of unconventional Oil and Gas Geology,China Geological Survey)或者自然资源部青海木里天然气水合物与冻土环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英文标注:Observation and Research Station of Gas Hydrate and Permafrost Environment in Muli Town (Qinghai Province), 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标注顺序第一位。
六、联系人
联系人:潘老师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7号航遥大厦
邮 编:100083
电 话:010-64697545
E-mail: panweihong@mail.cgs.gov.cn
中国地质调查局油气资源调查中心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