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区项目管理办公室、中国地质科学院、武警黄金指挥部、各项目承担单位:
在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大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和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调查统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局较好地完成了2012年地质调查项目统计工作。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统计报告制度(试行)》的要求,对2012年度地质调查项目统计季报、半年报、全年预计和年报的报送内容、数据质量、上报时间、统计分析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考评。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
(一)优秀
天津、沈阳、武汉、南京、成都、西安地质调查中心,青岛海洋所,广州海洋局,航遥中心,地调局发展中心,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地科院本部,地科院地质所,地科院资源所,国家地质测试中心,地科院物化探所,地科院水环所,北京探工所,勘探技术研究所,郑州综合所,成都工艺所,成都综合所,地环监测院。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地调院,广西区地勘总院,云南省地调局。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青海、新疆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甘肃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宁夏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
河北省区调所,内蒙古地质矿产勘查院,内蒙古地勘五院,安徽省勘查技术院,山东省地质科学实验研究院,山东省国土资源档案馆,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山东省第一地质勘查院,河南省第一地质勘查院,河南省第五地质勘查院,西藏第五地质大队,陕西地勘局二物,陕西地勘局区域地质矿产研究院,青海省环境地质勘查局,青海省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青海省第五地质矿产勘查院,青海省国土资源勘查项目管理中心,新疆地矿九队,冶金地质总局,首钢地质勘查院地质研究所,辽宁省冶金地勘院,冶金四川局,有色天津华北地勘局,有色河南局,有色西北局,西北有色地质勘查局地质勘查院,有色甘肃局,有色青海局,有色青海省局地质勘查院,有色新疆局,有色新疆局七〇四队,武警黄金指挥部,煤炭地质总局,新疆煤炭一五六勘查队,新疆煤炭综合地质勘查队,新疆煤田地质局一六一队,核工业地质局,陕西核工业地质局二二四大队,青海核工业地质局,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建材地勘中心。
中国地大(北京),石家庄经济学院,吉林大学,南京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东华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海洋大学,中国地大(武汉),成都理工大学,长安大学。
(二)良好
地科院力学所,地科院岩溶所,水环地调中心,地质图书馆。
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南、广东、海南、云南、陕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福建地质环境监测中心。
北京地质工程设计研究院,北京地研所,北京金有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地勘局,北京勘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河北地勘局,河北地勘局石家庄综合地质大队,山西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内蒙古地勘局,内蒙古国土资源信息院,内蒙古第二水勘院,内蒙古矿产实验研究所,内蒙古赤峰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内蒙古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国土资源勘查开发院,内蒙古第九地勘院,黑龙江地勘局,黑龙江区调所,江苏国土厅信息中心,浙江第七地质大队,浙江地质三队,江西地勘局赣西北大队,河南国土资源科学研究院,河南地勘局第三地调院,河南地勘局第一地调院,湖北地质科学研究所,湖北地质实验研究所,湖北鄂东南地质大队,湖北鄂西北地质矿产调查所,湖南地质研究所,湖南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湖南地勘局四〇二队,湖南地勘局四一六队,湖南国土资源规划院,湖南湘南地质勘察院,湖南地勘局四〇九队,广东地质局七一九队,广东省佛山地质局,广西地勘局,海南资源环境调查院,重庆地勘局,重庆地矿研究院,重庆地勘局川东南地质大队,重庆地勘局二〇五队,四川地勘局,四川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四川地勘局川西北地质队,四川地勘局一〇八队,四川地勘局四〇三队,四川地勘局一〇九队,四川地勘局区调队,四川地勘局攀西地质队,四川地勘局化探队,贵州地勘局,贵州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贵州地勘局一一一队,贵州地勘局一〇五队,贵州地勘局一〇三队,贵州地勘局一〇一队,贵州地勘局一〇二队,贵州地勘局一一五队,云南有色地质局三〇六队,西藏地勘局第二地质大队,西藏地勘局区域地质调查大队,陕西地矿实验所,陕西国土资源规划与评审中心,陕西地勘局第三地质队,陕西地勘局汉中地质大队,甘肃地勘局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甘肃地勘局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青海柴达木综合地质矿产勘查院,青海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青海国土规划研究院,青海国土资源博物馆,青海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青海第四地质矿产勘查院,青海水工环调查院,新疆地质矿产研究所,新疆地勘局第一地质大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新疆地勘局第一区调大队,新疆地勘局第四地质大队,新疆地勘局地球物理化学探矿大队,新疆地勘局第六地质大队,新疆地勘局第十一地质大队,新疆地勘局第二水文工程地质大队,四川冶金地质勘查院,有色地调中心,有色华东局,江苏华东地质调查集团有限公司,有色湖南局,有色湖南省一总队,有色广东局,广西二一五地质队有限公司,有色贵州局,贵州有色和核工业物化探总队,有色云南局,甘肃有色地勘局三队,煤田湖南局,湖南煤炭地质勘查院,四川煤田地质局一三七队,煤田甘肃局,煤田新疆局,煤炭航测遥感局,广东核工业地质局二九三大队,四川核工业地调院,四川核工业地质局,陕西核工业地调院,核工业西北局二一二队,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所,中石化南方分公司,延长石油公司研究院,长庆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华东),杭州师范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云南大学。
(三)合格
江苏省地质矿产局第一地质大队,福建省闽北地质大队,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六〇四大队,重庆一三六地质队,煤田四川局,四川煤田地勘设计院,昆明理工大学。
二、项目管理办公室统计报表
优秀: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项目管理办公室。
良好:中国地质科学院。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