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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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2010地质调查项目统计定期报表和技术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

中地调函〔2010〕142号

来源:地调局总工室 发布时间:2010-06-08

各项目承担单位、各大区地质调查中心:
    为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地质调查项目进展情况,做好地质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报送2010年地质调查项目统计定期报表和技术报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2010年统计定期报表和技术报告的范围为2010年国土资源调查评价项目和2010年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项目。
    二、报送程序
    2010年统计定期报表和技术报告送程序由项目承担单位按项目所在地向大区地质调查中心(以下简称大区中心)报送,无明确工作地区的项目按单位属地的原则向大区中心报送,大区中心审查汇总后,上报地调局。
    中央管理地勘单位承担的项目和地调局局属单位(大区中心以外单位)承担的项目直接报送地调局。  
    三、报送时间 
   (一)技术报告
    承担单位向大区中心报送技术报告的时间为:半年报6月28前,年报在2011年1月5日前。
大区中心、中央管理地勘单位、地调局局属单位(大区中心以外单位)上报时间为:半年报在6月30日前,年报在2011年1月10日前。
   (二)统计定期报表
    2010年统计定期报表报送半年报,7、8、9、10、11月报和全年预计。半年报、全年预计按附件1表填报;月报按附件2填报,报告期截止到当月20日。
    承担单位向大区中心报送统计定期报表的时间为:半年报在6月25日前,月报为报告期当月25日前,全年预计在11月20日前。
    大区中心、中央管理地勘单位、地调局局属单位(大区中心以外单位)上报时间为:半年报在6月30日前,月报为当月月底前,全年预计在11月25日前。
    四、其他 
   (一)2010年技术报告内容要以计划项目为单元,重点加强项目主要进展及主要成果的编报,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果要求图文并茂。
   (二)2010年地质调查项目定期报表统计信息系统( V11)刊登在我局网站上(www.cgs.gov.cn),请有关单位做好下载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统计和技术报告的报送工作,及时、全面、准确提供统计资料和项目进展情况。 
   (三)联系人:  张敏   高延光
         电   话:  58584656  58584657
         电子信箱:zmin@mail.cgs.gov.cn
                   gyanguang@mail.cgs.gov.cn 
      
    附件(请点击下载):1.地质调查项目表(半年报) 、地质调查项目表续表(年报)
                      2.地质调查项目表(月报) 




 

中国地质调查局   

二○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