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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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09地调项目统计报表技术报告要求

中地调函〔2009〕84号

来源:地调局总工室 发布时间:2009-06-05

各项目承担单位、各大区地调中心:
    为及时、全面、准确了解地质调查项目的进展情况,做好地质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报送2009地质调查项目统计定期报表和技术报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2009年统计定期报表和技术报告的范围为2009年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含青藏专项)和2008年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
    二、报送程序
    2009年统计定期报表和技术报告报送程序由项目承担单位按项目所在地向大区地质调查中心(以下简称大区中心)报送,无明确工作地区的项目按单位属地的原则向大区中心报送,大区中心审查汇总后,上报地调局。
    中央管理地勘单位承担的项目和地调局局属单位(大区中心以外单位)承担的项目直接报送地调局。
   三、报送时间
   (一)技术报告
    承担单位向大区中心报送技术报告的时间为:半年报6月28日前,年报2010年1月5日前。
    大区中心、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地调局局属单位(大区中心以外单位)上报地调局的时间为:半年报6月30日前,年报2010年1月10日前。 
   (二)统计定期报表 
    2009统计定期报表报送半年报,7、8、9、10、11月报和全年预计。半年报、全年预计按《国土资源大调查地质调查项目统计报表制度》中的地调基1表填报,半年报报告期截止到6月25日;月报按地调定基1表填报,报告期截止到当月25日。月报编报范围是基础调查类项目、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类项目、地质灾害调查与预警类项目。
    承担单位向大区中心报送统计定期报表的时间为:半年报在6月28日前,月报在报告期月28日前,全年预计在11月20日前。
    大区中心、中央管理地勘单位、地调局局属单位(大区中心以外单位)上报时间为:半年报在6月30日前,月报在当月月底前,全年预计在11月25日前。
    四、其他
    (一)2009年技术报告内容要以计划项目为单元,重点加强项目主要进展及主要成果的编报,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果要求图文并茂。
    (二)2009年地质调查项目定期报表统计信息系统(V10.0)将刊登在我局网站上(www.cgs.gov.cn),请有关单位做好下载工作。
    (三)联系人:张  敏    高延光
          电  话: 58584656  58584657 
          Email: zmin@mail.cgs.gov.cn
          gyanguang@mail.cgs.gov.cn 

     附件: 1.地质调查项目表(月报) 
           2.地质调查项目表(半年报) 
           3.地质调查项目表续表(半年报) 


 

中国地质调查局

 二○○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