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地质事业转型升级先进经验交流互鉴,更好地支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中心工作,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推荐提出了2021年度优秀省级地质调查院和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名单,现公示如下:
(一)省级地质调查院5家: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陕西省地质调查院、山东省地质调查院、贵州省地质调查院、黑龙江省自然资源调查院。
(二)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总站5家: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地质站(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河南省自然资源监测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站、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0日-16日。公示期内,对评优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注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或超出期限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地调局总工室监督处 010-58584589、010-58584601(传真)
地调局水环部水文地质处 010-58584557、010-58584551(传真)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