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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地调中心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

来源:武汉地调中心 作者:彭桂梅 发布时间:2012-04-10

    2012年4月5-7日,武汉地调中心精心筹备的“中南区2012年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 招标工作如期举行。经过认真细致、规范有序的验标、开标、竞标、评标,参与招标的10个地质调查项目各自花落有主,来自湖南、湖北、广西、广东等省(区)8家地勘单位胜出中标。

    据了解,2011年4月,中国地质调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中国地质调查局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办法(试行)》(中地调函〔2011〕119号),并予印发。旨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地质调查成果质量,加强项目管理,优化资源配置,规范竞争性选择项目承担单位工作。在此统一部署安排下,武汉地调中心今年率先对10个项目开展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其中有5个1:5万区调项目为公开招标、3个矿调项目为邀请招标、2个综合研究项目为竞争性谈判。来自湖南、湖北、广西、广东、四川、重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等省(区)、学校共23家单位参与了投标,投送标书40份。

    从会议获悉,武汉地调中心在总结2011年度其他兄弟单位开展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工作的经验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机构设置、主要程序、评议办法,简化流程,提高实效。此次招标工作体现了如下特点:一是对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项目统一了评分标准。二是对被邀请投标单位充分征求相关省(区)国土厅的意见,开标时,邀请了国土资源部、相关省(区)国土资源厅等政府部门进入招标领导小组、监督小组,进一步促使招标工作的公平性。三是评委专家组成采取回避制度。各评标专家均来自中南区外的资深地质专家,以现场抽签方式组成评标小组,保证了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四是严把审查关,杜绝评标过程中一切违规现象。经查,有5家单位分别因资质不符合规定、逾期投标、标书中有明显标志等原因被取消了招标、谈判资格。五是领导、专家与投标单位人员隔离分住相距较远的两个酒店,禁止投标单位人员与评标专家接触,评标专家被要求统一封存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直至定标工作结束。六是监督组人员全程参与资质审核、验标开标、编制代码、评标谈判、统计复核、核准定标等各环节,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保障了整个工作的严肃性、有效性。七是招标工作结束后,还组织全部专家和参与观摩的兄弟单位代表进行了交流总结提出了值得进一步完善和存在的问题,以便推进下一轮招标工作。

    总结认为,武汉地调中心率先开展2012年度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招标工作,组织协调有序,操作程序规范,监察督促到位,对其它大区中心开展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工作有很好的示范作用,为即将陆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此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