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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十二五”建立地灾防治四大体系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作者: 康维海 发布时间:2015-12-30
  “十二五”以来,青海省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应急四大体系建设,以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方面,“十二五”期间,青海省完成了70余项地灾治理工程,共投入治理资金6.8亿元。全面实施地灾危险性评估制度,在玉树州开展受灾村庄恢复重建地灾危险性评估工作。“十二五”期间,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了受地灾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力度,约6000人搬离了地灾危险区。

  在地灾调查评价体系建设方面,“十二五”期间,青海省完成了18个重点县(市)地灾详查工作。共查明全省地灾隐患点3070处,对所有隐患点编制了防灾预案并签订了群测群防责任书。

  在地灾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方面,完善地灾监测网点建设,“十二五”期间,对危害较大的西宁市林家崖、北山寺滑坡和果洛州军功滑坡开展了专业监测,全省安装滑坡监测预警伸缩仪35台、裂缝报警器220余台。

  在应急体系建设方面,成立了青海省地灾应急中心,明确了应急中心的职责。 加强汛期地灾应急调查。汛前早做部署,汛中安排重点地段的巡查、排查工作,汛后对当年的地灾防治工作进行总结。组建了由省内4家专业队伍组成的应急调查队伍,全年对重点地区18个县市地灾隐患点进行了排查、巡查、应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