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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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质调查成果成为土地管理标尺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土地复垦等均以地调成果为准

来源:国土资源报 作者:吴岗 发布时间:2015-08-24
  记者8月15日从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随着《天津市重点地区农用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评价》等项目的实施及各项成果的取得,该市明确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土地复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都以地质调查成果为准。

  据悉,天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得到天津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14年,天津市政府发布《关于编制“十三五”规划和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个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土地规划修编部门必须以地质调查研究部门提供的成果为依据,发挥农业种植的最大效益。

  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天津市明确表示,将农业地质调查成果作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基础资料,高标准基本农田选区必须以此依据。正是凭借这些成果,开发了天津市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动态信息管理系统。有了这套系统,土地管理部门能够快速查询检索农用地质量信息,并能提供农用地肥力水平、环境质量、盐渍化程度、基本农田选区等服务。

  对于新补充的复垦耕地,如何改良土壤,提升耕地质量等级,提高耕地产能,调查成果也有了明确答案。该研究成果不但被天津市采纳,而且已纳入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北方地区村庄土地复垦整理技术研究与示范》。

  如今这些成果已广泛运用到天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上,不但促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而且让农民实实在在地得到了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