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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深度合作化解潜在风险

——对中俄油气合作的思考与建议

来源:国土资源报 作者:赵先良 潘继平 发布时间:2015-04-13


  阅读提示

  近年来,我国与俄罗斯的油气合作取得重大突破,签订了一系列具有实质性内容的合作协议和合同,价值总额近7000亿美元,双边经贸合作迈上了新台阶,丰富和充实了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其中,尤以中俄东线天然气合作项目与供气购销合同的正式签署意义重大,标志着漫长的中俄天然气合作谈判终于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对世界能源格局产生深远影响。与此同时,我们应当看到,乌克兰危机仍在不断演变,亚太地缘政治日趋复杂,国际能源市场总体低迷,不断推进中俄油气务实合作面临诸多潜在风险和挑战,需要及早引起注意,积极应对。

  重大进展:油气领域的合作进程明显加快

  在经历了10余年“说得多做得少”的徘徊后,近年来中俄油气合作取得了一系列具有实质性内容的重大进展,合作进程明显加快,合作领域、范围及投资主体不断扩展,表明中俄能源经贸合作正步入快车道。而且,中俄在核电、电网、铁路、飞机等诸多重大领域的合作也在不断推进,中俄经贸合作在良好政治关系的基础上更加全面和深入。

  一是签署和落实中俄原油增供协议。2013年3月,在习近平主席访俄期间,中俄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扩大原油贸易合作的协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石油”)与俄罗斯石油公司签署了《扩大原油贸易的框架协议》及有关预付款的条款。同年6月,在第十七届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全体会议上,俄罗斯总统普京宣称,未来25年俄罗斯每年将向中国供应原油4600万吨,总价值高达2700亿美元。在论坛开幕前,中国石油与俄罗斯石油签署了长期增供原油合同。

  二是签署中俄合资天津炼化项目和石油勘探开发项目合作协议。2013年3月,中俄签署了《关于建设和运营天津炼化项目和石油勘探开发项目合作的协议》。根据该协议,俄罗斯每年向天津炼厂供应原油910万吨,其中460万吨由中方授权企业以付款方式购买,其余450万吨则由俄罗斯授权企业按照协议提供。天津炼化项目在获得中俄两国政府有关部门核准后,预计将于2020年前建成投产运行。

  三是中国石油成功进入俄罗斯北极亚马尔液化天然气(LNG)项目。2013年6月,中国石油与俄罗斯第二大天然气生产商诺瓦泰克签署了关于收购亚马尔LNG股份公司部分股权的框架协议,同年9月双方签署了正式收购协议。根据协议,中国石油获得亚马尔液化天然气公司20%的股份,成功进入亚马尔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液化天然气生产与销售,以及北极航道运输等诸多领域。2014年5月,中国石油与诺瓦泰克再次签署了300万吨/年液化天然气购销合同。

  四是签署中俄东、西线天然气合作协议。2014年5月,中俄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了中俄东线天然气合作协议,中国石油与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简称“俄气”)签署了相应的天然气购销合同。根据购销合同,从2018年起,俄罗斯开始通过其东部管线向中国供气,输气量逐步增加,最终达到380亿立方米/年,累计合同期30年,总金额4000亿美元。同年11月,中国石油与俄气签署了《关于沿西线管道从俄罗斯向中国供应天然气的框架协议》。协议规定了未来俄罗斯通过中俄西线天然气管道向中国供气的基本技术经济条款,确定供气规模300亿立方米/年,供气量渐增期为4年~6年,供气期限为30年的合作框架等。中俄东、西线供气合作项目对于优化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保护生态环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另外,中国石油与俄气在签署中俄西线供气框架协议的同时,还签署了《关于万科油田项目合作的框架协议》,首次向我国企业开放了其国内油田开发项目,又一次实现了中俄油气合作的重大突破。

  继大型国有企业之后,一些民营企业也开始涉足俄油气合作,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如由3家中国民营企业、1家俄罗斯企业合作的“阿穆尔—黑河边境油品储运与炼化综合体”跨国能源项目获得国家核准批复,该项目总投资77.6亿元。3家中国民营企业还收购了俄罗斯图伊玛达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75%的股权,与俄方共同投资19.8亿美元开发两个油气田,现已探明石油储量9660万吨、天然气储量644亿立方米,开采权有效期至2035年,可为项目提供充足稳定的原油供应。

  值得注意的是,“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简称“亚投行”)的建立,必将为推进和深化中俄油气合作带来新的动力和机遇。

  潜在问题:外部风险与自身市场滞后并存

  尽管中俄油气合作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进展和实质性突破,但要不断深化和推进务实合作还面临诸多问题和潜在风险。在漫长的合同期内,要落实已签署的系列重大合作协议和合同,特别是要具体落实中俄东线天然气合作项目和购销合同,尚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合作的有效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而且,去年下半年以来,国际能源市场整体低迷,油价暴跌,并有可能在较长时间内低位运行,为落实中俄油气合作协议和合同增添了新的不确定性。

  一方面,中俄油气合作领域局限,合作方式相对单一,不利于深化和扩大中俄能源合作。截至目前,中俄油气合作主要集中于原油、天然气进出口贸易,在已签署的油气合作协议和合同中,贸易方式占95%以上,涉及勘探开发、炼化的合作很少。其实,早在2006年,中俄双方就在莫斯科合资成立了东方能源公司,联合勘探开发东西伯利亚和远东油气资源,2007年中标两个区块,但到目前为止,这两个区块的勘探成效并不理想。2012年,中国石油拟与俄罗斯石油公司合作开发中鲍图宾油气田,但至今未果。尽管俄向中国石油开放了万科油田开发项目,但仅占10%的股份。对于天津炼厂项目,在我国炼油产能严重过剩的状态下,俄方却一再催促开工建设。从合作方式来看,中俄油气合作主要采用“贷款换石油”、预付款等方式,特别是预付款方式几乎贯穿于所有中俄油气合作项目中,合作方式相对单一。

  另一方面,中俄东线天然气管线的气源地气田开发和天然气管道建设滞后,直接影响俄东部天然气按期输入我国。据估算,俄罗斯开发气田和建设输气管道的总投资约550亿美元。在欧美制裁和低油价的双重打压之下,这对俄罗斯经济来说是难以承受之重。尽管我国向俄提供了250亿美元的预付款,但俄仍需筹措300亿美元,而且由于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无法确保预付款用于相关气田的开发和管道建设。分析认为,俄罗斯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面临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严重短缺的困境。因此,长远来看,俄气田开发和管道建设的不确定性必然导致中俄供气合同执行延滞,从而使我国北方地区优化能源结构、调整产业布局陷入“等米下锅”的困境。同样的问题也存在于中俄原油增供协议及有关已签署合同、协议的落实中。由于采用了中方预付款的方式,该项合作已经实施近一年,但至今尚未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致使合作缺乏应有的保障。

  此外,俄罗斯国内政局变化及其利益集团博弈,直接影响中俄天然气合作的长期性、稳定性。俄罗斯是在普京主政下与我国达成天然气合作协议和购销合同的。未来普京卸任后,俄国内可能出现各种利益集团的激烈争夺。一旦因当政集团变换而使对华政策向不利的方向调整,可能对中俄能源合作项目提出更多新的利益诉求,如更严厉的合作条款和要求,甚至凭借中俄油气管线对我国进行类似于与欧洲的能源博弈,将直接严重危及我国境外油气供应安全。

  不仅如此,我国天然气市场改革与发展相对滞后,也成为影响中俄天然气合作成功的潜在风险和重要因素。当前,我国天然气产业发展迅速,但市场规模、空间依然较小,天然气在一次能源结构中的占比约为5.9%,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3.8%)。同时,我国天然气市场体系尚不健全,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市场通过价格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而且,天然气消费结构不合理,天然气发电发展缓慢,调峰气电建设滞后。在俄东部天然气如期按规模进入我国市场后,如果这些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必然导致进口俄气与国产气之间严重的价格倒挂,引发缺气与过剩并存的怪现象,不利于我国天然气的大发展,影响不断深化和扩大的中俄能源合作。

  对策建议:扩大上游合作并完善保障机制

  尽管中俄能源合作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和潜在风险,但长远来看,中俄能源合作发展前景广阔,对中俄双方的现实和战略意义重大,对世界地缘政治、能源格局发展将产生深刻影响。紧紧抓住“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借助亚投行的“东风”,化解风险,中俄能源合作前景将更加广阔。对此,笔者建议应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扩大合作领域,完善合作机制,更大规模地参与俄罗斯的油气勘探开发。在落实好已有合作协议和合同的同时,应抓住机遇,不断深化并扩大中俄互利共赢的能源合作。在中俄双方能源进出口多元化和保障能源安全的大战略框架下,不断扩大中俄油气进出口贸易规模,加快石油进出口合作步伐。同时,以落实油气进出口贸易为基础,在提高技术和装备水平的同时,不断加强中俄油气上游合作,更大规模地参与俄罗斯的油气勘探开发,包括新区风险勘探、老油气区采收率提高、油气田开发产能建设等。另外,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逐步改变单一的预付款方式,不断完善“贷款换石油”的合作机制,形成多种方式的合作机制,降低合作风险。

  不断构建中俄能源合作安全保障与协调机制,确保能源经贸合作健康平稳运行。长期以来,中俄经贸合作特别是在石油、天然气领域,缺乏必要的合作安全保障,使中俄能源合作在经济危机、地区冲突、政局动荡等严峻形势下暴露出脆弱之处。为此,中俄双方宜尽早谋划,提前准备,借助于上海合作组织、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一带一路”、亚投行等平台,构建良好的中俄经贸合作安全沟通、协调机制,积极构建相应的能源特别是天然气合作安全保障机制。当前,中俄双方尤其要抓紧谋划250亿美元预付款的支付和使用条件,务实推进气田开发、东线管道建设,确保中俄天然气合作顺利平稳运行。

  加快推进我国天然气市场改革,继续加强国内油气资源的开发利用,为落实中俄天然气合作赢得时间和空间。我国应抓紧俄东部天然气如期进入我国市场前的这几年时间,加快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理顺气价机制,逐步利用价格杠杆,充分实现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天然气市场合理、有序、健康发展。同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和天然气消费结构,提高天然气利用效率和效益。继续加强我国油气资源开发利用,特别是强化页岩气等非常规资源的开发利用,增强国内油气资源的供给能力,不断增加我国对油气进口的主动权。

  另外,还应完善中俄天然气购销合同定价方式,减少气价波动对我国天然气市场的影响。中俄天然气购销合同采取的是与油价挂钩的定价方式,国际油价的大幅波动将导致进口俄气价格的波动,不利于我国天然气市场发展。对此,需加强与俄方协商谈判,进一步完善购销合同中的天然气定价机制,采取市场自由定价方式,根据市场供需商定合同气价,或者东线采用与油价挂钩的定价方式,西线采取与美国亨利中心气价挂钩的定价方式。

  (作者单位: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