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远古的生命
——聚焦《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施行三周年回顾展
来源:国土资源报
作者:李 倩
发布时间:2014-04-25
来自远古的你,鉴证地球历史
4月22日世界地球日这一天,中国地质博物馆里一场名为“守护远古的生命——《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施行3周年回顾展”的展览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
曾经流失海外的含胚胎恐龙蛋化石窝,如今静卧于玻璃橱窗内,向人们展示远古时期生物进化图卷上最波澜壮阔的故事。
作为地球上最古老的动物之一,已经沉睡了两三亿年的海百合,依然栩栩如生,恰似国画大师笔下绽放的百合花。
如果人们走出北京,沿东北方向前行500多公里,将来到世界上第一只鸟展翅飞起、第一朵花嫣然绽放的地方——辽宁省朝阳市,中华龙鸟、辽宁古果的化石在此出土。
如果人们走出北京,向西前行800多公里,到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可以目睹上万枚1.5亿年前白垩纪恐龙留下的脚印。这些恐龙足迹化石,是大自然用天然的“照相机”拍下的“特写镜头”,他们是自然历史的脚印。
……
作为重要的地质遗迹,古生物化石是地球历史的鉴证,是研究生物起源和进化等的科学依据,是宝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遗产。我国化石资源丰富,分布广泛,是世界上迄今发现古生物化石种类最齐全、数量最众多的国家之一,是名副其实的化石王国。
“古生物化石蕴含的独特信息对于地球家园具有重要的价值,发现和解读这些信息是人类文明不断向前迈进的特殊需求。”中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基金会会长蔡可军如是说。
用法治的力量,守护远古的生命
展览展示了3年来国土资源部在“守护远古的生命”方面的不懈努力:建立国家、省两级古生物专家委员会,追回流失海外的“恐龙蛋窝”等化石珍宝,开展全国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研究,制定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分级标准和名录,认定首批国家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为全国古生物化石产地和收藏单位提供技术咨询,培训古生物保护高级专业人才……
正如蔡可军所言,古生物化石保护近年来已经成为一项国家行动。特别是条例施行后的这3年中,国土资源部坚持“完善制度体系、抓实制度执行、提供监督保障”,使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科研、科普等方面实现了更大的进步和飞跃。
随着《条例》的实施,3年间,我国已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古生物化石保护法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构体系。研究制定了《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国家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评审标准》、《收藏单位定级标准》等法规和标准,并通过包括大批活跃在国内外科研舞台上的古生物学家,以及国土资源部、国家文物局、国务院法制办、海关总署、环保部等相关政府部门人员在内的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这一职责明确的专业力量”,“把《条例》的精髓深深植入了中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的各个层面”。
来自社会的古生物化石保护力量也在成长壮大。据蔡可军介绍,成立于2008年的中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基金会,以化石保护为核心业务,旨在协助政府,动员社会力量,依法募集境内外资金和物资,促进古生物化石与地质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的发展,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呵护化石瑰宝,未来任重而道远
徜徉在丰富且趣味十足的展品之间,人们大都对《条例》在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中的重要意义,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
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地质博物馆馆长贾跃明表示:“《条例》实施后,我国的古生物化石发掘、收藏、流通和进出境管理越来越规范了。特别是专家在发掘评审,进出境、海关截获、流失海外的化石鉴定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已逐步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专家参与机制。”
为了严防化石流失,专家对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北京自然博物馆、天津自然博物馆等多家单位的化石出境展览与合作研究进行出境鉴定和进境核查,确保了出境化石的回归;对上海、深圳、天津等海关截获的古生物化石进行了鉴定,有效扼制了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违法出境。
为了确保化石发掘的科学性,国土资源部对辽宁、内蒙古、河北等省(区、市)提交的20多份申请发掘化石的申请表、化石发掘方案、标本保存方案、生态环境恢复方案进行了认真评审,确保了古生物化石的科学发掘、合理发掘,提高了化石发掘的完整率,有效保护了古生物化石,促进了发掘工作的规范管理。
为了提升各地的化石管理水平,众多专家学者在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办公室的组织下,不辞劳苦,辗转全国各地,为古生物化石产地、收藏单位、地方管理部门、科研单位等提供了大量技术咨询服务。
保护是科研的基础。在这种良性机制下,科学家不辱使命,取得了一批重要的科研发现。最典型的例子是:由吉林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及新疆地调院组成的联合科考队,于2012年在新疆鄯善发现了目前我国最大的侏罗纪恐龙化石——“鄯善新疆巨龙”。该项成果使我国新疆侏罗纪恐龙研究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展览让人欣喜,也令人深思。《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的实施只是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进入科学化、法制化新阶段的起点。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等多方面原因,目前,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还需要来自各方更多的关注、支持。
在蔡可军看来,问题和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一是古生物化石市场管理仍不够规范,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还远不能满足需要,迫切需要社会公益组织的积极参与;二是古生物化石保护长期缺乏相应资金支持,虽然《条例》已经实施,但由于我国古生物化石丰富,种类繁多,分布广泛,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任务很重,经费缺口较大,需要政府和社会共同推动;三是古生物化石保护尚未引起社会足够的关注,由于《条例》的实施时间不长,社会对古生物化石保护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政策法规了解不多,需要政府和社会共同创新和尝试,主动作为,开展行之有效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古生物化石违法发掘和倒卖走私现象依然存在,走私手段不断翻新,必须强化保护和打击力度。
“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未来仍任重道远。”蔡可军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