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境外地质工作安全管理,天津地调中心印发了《境外地质调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该管理办法是天津地调中心首次从制度上对境外地质调查安全工作进行规范。制度中对境外工作期间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管理、车辆租赁、驾驶员管理、野外行车、报告制度和国内家属联系方式、突发事件及医疗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一是在编制境外地调项目设计时,将安全措施列入项目设计方案中,使安全工作与地调工作同步安排。二是规定了境外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向我驻外使领馆和中心报告,严格执行中国使领馆的安全指导意见。三是对于疟疾、病毒流感等突发性传染疾病,要了解感染、传染性疾病后的常见人体反应特征,首先应就近送往医院,如若病情特别紧急,可向使领馆求救,寻求当地政府有效帮助,并与中国驻该国的医疗队取得联系,争取医疗支持。四是规定境外工作人员要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并在当地的中国使领馆进行备案,及时了解该国的社会治安、宗教信仰、民族习惯、矿山地理环境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