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部、局关于加强地调科研质量、经费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资源所最近制定了综合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以所领导任组长,办公室、科技处、财务处、条保处等处室为成员的科研财务安全综合检查小组,并分两个小组近期组织开展野外综合检查。
此次综合检查将以实地检查、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工作记录等方式开展工作。重点检查:一是野外科研质量情况;二是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三是野外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工作组出队前登记、审批、备案、安全教育情况,包括对外聘人员、实习学生、野外临时用工管理和培训情况;项目组野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野外工作车辆交通安全状况;野外作业场所隐患、预防措施和安全装备保障情况;季节性事故预防措施情况。
为做好这项工作。综合检查组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出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综合检查组出发前要专门进行一次教育和培训,学习掌握检查的内容和标准,明确责任和分工,认真做好问题排查工作,将问题查细、查准、查实,提出改进措施,有效促进管理工作。二是突出重点,讲求实效。针对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检查小组要落实好责任分工,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深入检查督察,比较全面地掌握项目组野外经费支出、科研质量重点和安全隐患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的时间,能够解决的问题现场给予解决,对整改难度较大、短时期内难以整改的,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和监控措施,并落实督办人和责任人。对无法保证野外生产安全的,要坚决采取停产或停止使用等强制措施,确保野外期间的生产安全和检查不留死角,不走形势,不走过场。三是做好检查总结及信息上报工作。综合检查工作期间,各检查组要加强与野外项目组的协调沟通,及时将检查工作信息报所办公室。检查工作总结于检查结束后一周内上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