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明确要求,“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以严明的纪律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进作风”。王岐山同志也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出实招、动真格、见实效”。作为派驻在商务系统的纪检监察机构,我们应不辱使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贯穿于工作的始终。
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
监督和协助,是派驻机构的两大职能。从近些年的情况看,我们的协助工作做得很认真,取得了很大成绩,也很有成就感。但是监督工作却比较薄弱,仍然还是个“短板”,客观上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开展监督检查,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光荣使命和重要职责,是派驻机构第一位的责任。当前,中央要求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这是一个很高的标准,需要从全面履行职能出发,突破监督的“瓶颈”,着力解决监督难的问题。这就要改变一些习惯性思维,甚至对有些工作要重新谋划定位,不能把履职局限在上传下达、宣传教育上。
对作风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其中还有个认识升华和提高的问题。要看到,八项规定所要规范和纠正的行为,有些已经“约定俗成”、司空见惯了,要对其进行监督检查,除了认识统一难之外,我们还缺乏足够的经验。因此,如何把握好分寸,既督促作风的转变,又促进事业的发展,使二者很好地协调起来,通过监督、纠正、改进,推动工作向前走,这是需要下功夫研究和解答的课题。
同样要看到,虽然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的标准很高、有一定的难度,但有利条件、有利因素也很多。大力改进工作作风,深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八项规定出台后,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为全党全国作出了表率;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和细则,商务系统绝大多数单位也都行动起来了。各级纪检组、监察室要增强信心、有所作为,把对落实八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摆上议事日程。究竟怎么开展,我认为还是应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九个字”去做,即“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执好纪”,就是要针对苗头性问题有重点的组织监督检查,加强教育预防和刹风整纪,对违犯党纪政纪的人和事严肃执行纪律;“问好责”,就是要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和落实各项责任并严格追责;“把好关”,就是要多从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的视角切入,对驻在部门的业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做合格的参谋和助手。该执纪的严肃执纪、该问责的及时问责、该把关的严格把关,就能防止和避免在落实八项规定中出现“一阵风”和搞变通的现象。
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要紧密结合商务工作实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进工作作风的任务非常繁重,八项规定是一个切入口和动员令。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是我们作为共产党人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转变作风覆盖面确实很广,涉及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这个“第一步”怎么走,“切入口”选在哪里?我认为应该一切从实际出发,从我们身边熟悉的、司空见惯的事情抓起,比如治理“舌尖上的浪费”、防治餐桌上的腐败。
近年来,商务领域和职能不断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可以说舞台更大、更加活跃,工作的广泛性、业务的多样性凸显,这就决定了商务系统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中既存在社会上的一般普遍性问题,又有其自身特殊性的一面。我们要处理好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在高度重视共性问题的同时,重点解决个性问题。比如,商务系统举办的展会、论坛、博览会多;出访出国的次数、人数、经费支出多;流通领域、餐饮服务业薄弱环节多;内外贸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面广点多;与企业、行业和社会中介组织打交道也很多。只有把这些特点和“热点”,当做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的出发点和着眼点,才可能事半功倍,提高履职的质量和效率,有效推动商务中心工作的健康发展,真正收到“双赢”的效果。这些年商务系统开展监督检查的实践说明,只有立足实际,有的放矢,才能有所创新和突破。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也要在创新的基础上借鉴已有的成功经验,重在实践,贵在紧贴实际,成败在于是否“动真格、出实招、见实效”。
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要更加注意方式方法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奢靡、奢华之风根深蒂固。要充分认识到不良风气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长期作战不是不要现实的紧迫感,更不是不作为甚至推卸责任,而是要正确认识这种现象产生的历史文化原因,既治标也治本,长远谋划、锲而不舍、循序渐进,力求善始善终,而不能急于求成。这就要十分注意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
加强作风建设要实事求是,不要层层加码。要懂得过犹不及的道理,如果脱离了实际,最后是难以长久坚持的。现在有种做法值得注意,一说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话也不讲了、会也不开了、培训班也不办了,甚至正常的、必要的接待也取消了,这就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就很可能“过犹不及”,不仅影响正常工作,而且很难坚持下去,一旦反弹起来后果更严重,铺张浪费更厉害,更难防范和制止。
做纪检监察工作一定要防止片面和简单急躁,不能随波逐流,要时刻保持冷静和清醒。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首先是思想方法要得当,不喊新口号、不提新要求、不设新规矩,但也决不走样变形、偷工减料,就是一条:原原本本、一丝不苟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和本单位的实施办法。其次是处理问题要适当,八项规定针对的是长期形成的习惯性陋习,人们早已习以为常,纠正起来有一个过程,因此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研究和处理问题要周到细致,不能太过、太超前,防止矫枉过正。再次是宣传教育要恰当,落实八项规定表面看是对行为的规范,实际上仍然重在达成共识。要通过生动具体的事例开展有说服力的教育,使党员干部认清铺张浪费等不良习气对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危害,从而自觉自愿地去纠正,有了坚实的群众基础,经常性监督检查才可能顺利开展。
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要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
“打铁还需自身硬。”派驻机构“管”纪律,更要带头“守”纪律。当前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有的不知所措,到底怎么抓心里没底;有的在等待观望,等别人先做了自己再去做;还有的仍然不理解,认为是小题大做,等等,这些错误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八项规定贯彻落实的实效。这就需要我们正人先正己,开好头、引好路、做好榜样,带头改进工作作风、会风文风,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近年来,我们在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等方面做了很多探索和努力,也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有些工作还只停留在表面,甚至有很多情况根本就不掌握。要想工作取得更大进展、更好成效,我们就应该发扬“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把工作再抓实一些、抓具体一些、抓深入一些。一年抓好一件实事不算少,抓好两件实事不算多,关键在于要解决几个实实在在的问题,用实际成果取信于干部职工、取信于人民群众。 (作者系商务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商务部纪检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