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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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打好反腐败持久战歼灭战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卢作全 发布时间:2013-03-29

王岐山同志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委员并参加讨论时强调,反腐败既要坚持打持久战,也要打好歼灭战。这一重要论述,直面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表明了党中央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和持久恒心。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深刻理解、认真把握,坚持把打持久战与打歼灭战结合起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反腐败要把打持久战和打歼灭战结合起来

  

腐败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一种“慢性病”,不是一个国家、一个时期的特有现象,因此,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反腐败必须坚持打好持久战,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抓,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积小胜为大胜。还要看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还有这样那样的漏洞和缺陷。只要有漏洞和缺陷,就可能产生腐败,这就注定了战胜腐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逐步铲除消极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

  

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和部位呈易发多发特征,特别是一些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小官大贪”现象增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稀缺等领域腐败问题高发,干部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事件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应强烈。对这些问题,如果不坚决打击,腐败就会愈演愈烈、积重难返。因此,还必须集中优势兵力、优势火力,坚持快、准、狠,打好反腐败的歼灭战,杀一儆百,避免“劣币驱逐良币”、“一人犯案,大面积塌陷”等现象发生,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

  

坚持打好持久战和打好歼灭战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只有打好歼灭战,在腐败问题暴露出来的时候及时解决、彻底根治,才能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为打持久战创造条件;只有坚持打持久战,才能巩固和发展歼灭战的成果,有效、全面、彻底解决腐败问题。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只有把打好持久战与打好歼灭战结合起来,才能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府清明”的目标。

  

持之以恒打好反腐败持久战

  

立足长期抓教育。加强教育,是预防腐败的基础。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运用主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等方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制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进一步拓宽领域,将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与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结合起来,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进“两新”组织。要创新教育方式,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作用。善于利用微博、短信等方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发布廉政信息,传播廉政文化。

  

立足长远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龙头”工程,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党委、政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针对全局性、倾向性、关键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充分发挥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分类指导等作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要强化检查考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开展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紧紧围绕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建设应负的责任,突出考核重点,严格考核程序,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立足长效抓制度。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加强立法和制度建设,按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总要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着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和维护制度,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作严格执行制度的表率。对不执行制度、违反制度的人和事,进行严肃查处和问责,不搞“下不为例”、“区别对待”,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要实施制度创新,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研究,在总结基层经验、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不断提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

  

果断及时打好反腐败歼灭战

  

腐败行为常惩处。从严从快惩处腐败,是遏制腐败现象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注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既查处大案要案,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以达到警示、诫勉、震慑的作用,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贪变成巨腐。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对在岗不在状态、出工不出力的“混事官”,不学无术、瞎指挥、乱作为的“糊涂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老爷官”,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的“腐败官”,有一个抓一个,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都要严惩不贷。

  

不正之风常治理。严肃治理不正之风,可以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和地方易发多发的势头。要认真抓好八项规定的落实,严格遵守办会、办文和下基层调查研究规定,严禁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大力倡导并践行真抓实干、深入一线、锐意创新、负责担当、艰苦奋斗、淡泊名利等作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庸、懒、散、奢”和“中梗阻”、“小鬼难缠”等问题。要加大对奢侈浪费行为的检查力度,严禁用公款进行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要以解决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监督检查常开展。加强监督检查,是促进工作落实的最有效方法。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倾向,督促纠正和整改。要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大经济战略性调整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和不作为,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作者系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