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刚过,按照江西省委的要求,省纪委、省监察厅集中两天时间,组织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两篇重要讲话。学习方式主要是研读原文,结合工作实际展开讨论,大家都感到受益良多,收获不小。我加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时间不长,学习中也有一些思想上的感触和工作上的启示,最直接的体会是,做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很光荣。
一、关于道路自信
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了社会主义跌宕起伏、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深刻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的历史脉络,雄辩地论证了我们党带领人民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是一篇宣传科学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的重要教材,不仅当前要集中学习,今后也应该经常读一读。
一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一边重温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由空想到科学的论述,回顾中国共产党创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历程,我们就会深深地感到:这一正确道路来之不易!我们党为此带领人民经过新中国成立后两个30年的艰苦实践探索,历经了千辛万苦,付出了各种代价。同时也更加坚信,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这是历史的结论、人民的选择。坚持以独立自主的探索精神续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我们必将从胜利走向胜利,从辉煌走向辉煌,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找到一条正确的道路不容易,坚持和发展这条道路更不容易,正如十八大报告所指出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聚焦点、着力点、落脚点。在这个重大问题上,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光荣而重大的政治责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最根本的是要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保持一致;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最根本的是要在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保持高度统一。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部署,以严明政治纪律为己任,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三个自信”;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二、关于净化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进工作作风,就是要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政治生态是一个地方党风、政风和民风的集中反映,好的政治生态应该体现在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三清”上,这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核心要素。在当前各地基础设施等硬件差距越来越小、政策优惠效应日益递减的大背景下,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如何,对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显得越来越重要了。可以这么说,哪个地方的“三清”环境优越、政治生态好,就能赢得发展先机和比较优势;哪个地方不注重营造“三清”环境、政治生态差,想实现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无异于缘木求鱼。
创优发展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光荣使命和重要职责。我们要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营造优良的政治生态环境贡献力量。净化政治生态必须找准突破口。中央出台八项规定,深得党心民心,其中有两项内容,群众会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并会作为政治生态风向标来评价,一是反对公款吃喝,二是反对公车私用,因为这是两大“顽症”。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动真格地抓,各级干部也身体力行,成效显著。但从长远看,靠人治、搞人盯人,效果只能是暂时的,解决长远问题还得靠制度,靠法治,靠制度管人管事。纪检监察机关要研究这个问题,拿出长效办法来。比如,如何细化公务接待、公车使用标准,严格行政经费预算;如何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严防公务接待、公车使用费用转移至其他项目开支。
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指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党动手。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责任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处于“龙头”地位。所谓“龙头”,就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纲”,抓住了这个“纲”,就可以纲举目张,有效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带动和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今年1月中旬,江西省由省领导分别带队,对2012年各设区市和省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从检查考核情况看,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执行责任制情况总体是好的,推动了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但也有少数地方和部门党政一把手不能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没有对所在地方和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承担起应有领导责任。实践证明,凡是风清气正、发展形势好的地方和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都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工作成效明显;凡是案件多发频发,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半是主要领导重视不够、领导不力,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因此,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看,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实是我们党发挥自身政治优势、动员全党全社会力量共同反腐败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总开关、动力源,具有基础性、全局性、根本性作用。
基于这样的认识,在抓责任制落实的具体操作上,要从三个层面明确责任: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领导班子一把手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挥领导作用,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形成“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工作格局;二是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负起主要领导责任,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中,做到“一岗双责”;三是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当好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落实责任制的有力助手。总之就是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证权力行使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就落实到哪里;手中的权力有多大,反腐倡廉的责任就有多重。
四、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在一个人的职业生涯中,有一段纪检监察工作经历是一种光荣、一份荣耀。但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正人必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是修身与守纪的模范。我们要加强党性修养、道德修养,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要掌握科学的方法。注重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善于将中央的方针政策与本地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整合好、发挥好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和资源优势,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对已有的好做法、好制度,要抓落实、抓深化、抓覆盖,不断完善,增强实效。要深入研究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善于借用外脑特别是借助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专家学者的力量,对一些重要问题进行攻关,寻求破解之策。
要注重改进作风。做纪检监察工作要有自豪感、荣誉感,在作风上也必须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作风有瑕疵、形象不好,就失去了监督别人的资格。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深入基层调研,掌握真情实况,了解群众所感。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公道正派。
要注重基层建设。在整个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市、县两级占了大头。基层组织建设怎么样,队伍能力怎么样,一些改革措施落实得怎么样,这些问题都需要认真研究、拿出办法。基层强则整体强,这个道理我们要牢牢贯穿工作始终。只有基层加强了,纪检监察工作才有厚实的基础,才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