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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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实施《检查办法》 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09-06-04
   中共中央纪委最近印发了《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办法》,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惩防体系建设检查工作任务。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检查办法》贯彻落实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要主动负起责任,协助党委(党组)制定实施办法,加强组织协调,抓好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几年来,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自觉担负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全会提出的任务,惩防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呈现出统筹推进、系统治理、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惩防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必须加强监督检查,狠抓任务落实。《检查办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明确了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对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和成果运用等作出了具体安排,这对于建立健全检查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督促检查的推动作用,确保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具有重要的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贯彻实施《检查办法》作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遵循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客观公正、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原则,统筹部署检查工作,使检查过程规范有序,检查结果真实有效。要通过问卷调查和定性定量分析,综合了解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满意度和期望值、党政机关干部的认可度以及农村基层干部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评价情况。要把检查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统一起来,采用年度自查、重点抽查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增强检查工作的效果。要把检查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考核、评优选先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作为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方面。
  当前,惩防体系建设已进入关键时期,按照整体目标的要求,到2010年要建成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时间十分紧迫,任务艰巨繁重。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实施《检查办法》为契机,建立健全检查工作长效机制,以更加开阔的思路、更加务实的作风和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