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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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自己打倒自己”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熊世勇 发布时间:2009-04-21

    在谈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一位领导干部这样说:我们有的领导干部不是被别人所打倒,而是被自己所打倒。

    此言令人警醒。如果领导干部能拒腐蚀、永不沾,谁能把你“拉下水”?如果领导干部能管住自己,谁能把你推进牢狱?可见,领导干部自觉保持廉洁,谨防“自己打倒自己”,是多么的重要。

    众所周知,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各级党组织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等他律措施,最终都是通过领导干部的内因而起作用,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具有很强的廉洁意识,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严于律己,保持廉洁。如果没有领导干部的严格自律,他律也就很难发挥作用。因为领导干部不可能时时刻刻处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尤其是在“八小时”之外,能否做到慎独,对于保持清正廉洁,就显得非常关键。

    领导干部要想“不被自己打倒”,主动权还在自己手中,最根本的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党性是作风的内在根据,作风是党性的外在表现,党性对作风起决定性作用。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就能进一步重视解决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常对照党章的规定和要求,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就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保持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领导干部是党和人民委以重任的骨干,肩负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人民群众推进改革发展、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责任,同时对反腐倡廉建设也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因此,领导干部还不能仅仅局限于“不被自己打倒”,在做到严格要求自己,秉公用权、为民服务的同时,更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以良好的作风去影响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不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