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正确的“事业观 工作观 政绩观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高福生
发布时间:2009-04-21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
对各级干部而言,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说白了就是人生观问题。“事业观”是人们以世界观为前提,对待自己所从事工作、事业的根本态度,是履行工作职责、实现自己理想的行为规范。强调树立正确的事业观,是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也是领导干部提高自身素质、干事创业的需要。只有把勤奋的精神、实干的劲头、开拓的勇气、自省的作风、有为的追求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努力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政治方向,才能体现一个领导干部应有的事业观。
“工作观”就是指每个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念。现实生活中,有一些人干工作喜欢选择所谓合适的时机、合适的场合,对自己有利的事抢着干,领导喜欢的事争着干,不高兴的事就一推再推。这样的人干工作,不是为了解决问题;不是为了促进发展,不是为了服务群众,而是为了一己私利。还有一些人热衷于搞花架子和面子工程,热衷于自吹自擂和贪功诿过。正确的“工作观”应该是把本职工作、组织交给的任务当成“责任田”,不分分内分外,不挑肥拣瘦,而是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地完成。
“政绩观”决定着领导干部的人生追求和执政行为,影响着一个地方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影响着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现在一些党员干部重“显绩”轻“潜绩”,急功近利,片面追求GDP,不顾环境和民生。真正的政绩要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各级干部只有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的理念,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政绩,才能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当前,国际局势复杂多变,国内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在这样一种“大气候”下,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不仅是增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信心、主动性、积极性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