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工作规划》解读之一
——学习贯彻《工作规划》解读之一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08-08-18
编者按:为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学习理解《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基本精神,我们组织起草有关同志撰写了系列解读文章,从即日起连续刊发,以飨读者。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精神,明确提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这是我们党在深刻总结党的建设历史经验、科学分析形势下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将反腐倡廉定位为“建设”,标志着我们党对反腐倡廉的认识和要求达到了新的高度。从“反腐倡廉工作”到“反腐倡廉建设”,虽然只有两字之差,但涵义却是十分深刻的。反腐倡廉建设,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一是科学性。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指导思想。反腐倡廉建设的提出,充分体现了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党的建设的新视野,是反腐倡廉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要求我们必须从变化着的世情、国情、党情出发,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自觉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更加科学地确定工作思路,更加科学地调配资源和力量,更加科学地设置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主动性、前瞻性和有效性。
二是长期性。从一般意义上讲,建设的任务不是一天两天的、一年两年的,而是要经过一个比较长的时期。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改革开放是一个长期过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也需要一个过程,这就决定了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反腐败仍将是成效与问题并存、防治力度不断加大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的态势。将反腐倡廉定位为“建设”,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清醒认识,有利于统一全党的思想认识,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三是规划性。盖房子就要有图纸,搞建设就要有规划,反腐倡廉建设也是如此。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我们党逐步认识到,反腐倡廉必须统筹规划,整体推进。2005年1月,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目前中央又颁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目的都是对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出系统化、具体化的任务和措施,一步一个脚印地扎实推进。这些都充分表明,我们党正在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
四是系统性。建设意味着不能单打一,而是要汇聚各方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整体合力。我们党在反腐败斗争实践中总结的一条重要经验,必须坚持全党抓,抓全党,注意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形成全党抓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近年来,在党委的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将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用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解决腐败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将反腐倡廉定位为“建设”,有利于各级党委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也有利于调动各地各部门抓反腐倡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协调配合、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抓反腐倡廉的良好局面。
五是稳定性。建设是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只有基础打牢了,才能建成高楼大厦。反腐倡廉要打下稳定的基础,就必须在保持惩治腐败强势劲头的同时,更加注意制度建设,依靠科学管用的制度安排惩治和防范腐败。近年来我们党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围绕人、财、物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不断铲除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反腐倡廉建设的提出,有利于树立制度反腐的理念,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
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居于全局性、战略性地位。党的十七大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写入党章,以党内根本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是对近年来反腐倡廉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和充分肯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涵盖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任务,既涉及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又涉及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既包括从严治标的措施,又涵盖了着力治本的内容;既要求从战略上整体推进,又要求突出重点予以突破。以它为重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对于更加坚决地惩治腐败和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