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工作规划》解读之十
——学习贯彻《工作规划》解读之十
来源:中国廉政网
发布时间:2008-08-18
多年来,经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工作已经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对于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法规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第一,大力提高立法质量。立法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能否顺利有效地开展。一是要坚持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处理好法制建设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使法治更好地促进和保护生产力的发展。二是要坚持从国情出发,处理好吸收我国法治经验与借鉴外国法治文明的关系。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坚持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坚持吸收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制建设的宝贵经验,使我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具有中国特色。
第二,要发挥纪委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方面组织协调的作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只有加强协作和配合,才能完成好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任务。在协调工作中,各级纪委要在党委领导下,争取人大、政府的支持,适时提出法规制度建设的建议;积极探索与党委、人大、政府有关部门协同搞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工作机制,借助各方面力量,提高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形成全党动手、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三,要突出地方和部门特色。地方和部门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中没有具体规定而本地区本部门又急需规范的事项,在不与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相抵触的情况下,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应当积极配合驻在部门建章立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贯穿到驻在部门的业务规则和业务工作之中。
第四,要严格执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目前,一些法规制度之所以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效力,一个重要原因是执行不力。因此,要严格执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在抓落实上下工夫。第一,领导要重视。各级党政领导,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性,把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作为大事来抓。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特别是要及时排除制度执行中的障碍和阻力,为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第二,要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督办机制,及时发现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责成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谁违反制度,都应予以追究。第三,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包括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在内的各项工作,负有重要的责任。要抓住责任追究这个关键,对贯彻执行制度不力的,抓几个典型,依据有关规定坚决追究责任。
第五,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加强法规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法规制度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法规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是要刻苦学习。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从书本中学,从实践中学,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要勇于创新。要一切从实际出发,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变革、勇于创新,努力做到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要勤于思考,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营造思考研究问题的良好风气,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