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2016地调成果之七:加强制度建设与管理工作

来源:中国地调局 发布时间:2017-02-22

1.初步构建了科技创新的制度体系

一是出台深化地质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地质科技创新能力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地质科技创新指导意见、激发地质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指导意见和以“五问”、“五不唯”为导向的成果评价标准体系,从体制机制源头激发了科技创新活力。二是出台加强基础地质研究指导意见,强化了自主创新源头供给。三出台激励干部干事担当的实施意见,旗帜鲜明地为勇于干事者撑腰、为敢于担当者担当。四是完善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落实了地质工作领域“放管服”改革,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五是启动1:5万区域地质调查、矿产地质调查和水文地质调查技术标准修订工作,重点解决调查内容、工作方式、工作方法、成果表达、产品体系、更新机制等问题。

2. 创新地质科技管理体制

一是充分发挥地科院在全局科技与国际合作统筹规划、创新体系建设、国家实验室筹建、科技人才培训等六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加强科技创新项目的统一管理,建立了国家地质调查和国家“五大平台”科技研发项目协调联动机制,实施地质科技创新计划,从任务部署、人才培养和成果应用等方面与地质调查项目进行对接和统筹。三是局机关加强了对地质所、资源所、力学所、水环所、物化探所、岩溶所和实验测试中心的直接指导、监管、协调和服务,减少了科技创新的管理层级,提高了管理成效。

3.目标责任制为核心推进运行机制改革

改革了地质调查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了以局机关—大区项目办—实施单位为主线的3级项目管理体系和以计划—工程—项目为主线的3级业务推进体系,实施法人负责制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建立了目标责任制,明确各单位和局机关各部门重中之重、重点工作,明确计划、工程、项目的目标任务,明确计划协调人、工程首席、项目负责人的责权利,构建放权、问效、追责的新机制。经逐级次逐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计划协调人、工程首席专家、项目负责人的主要依据。

4. 建立健全了地质调查预算管理体系

按照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要求,建立了以预算为核心的财务管理体系。一是基本理顺了地质调查财政预算关系,实现了地质调查项目纳入部门预算“二上二下”正常程序,构建了常态化地质调查经费保障机制。二是加强项目库建设,充实项目储备,改进评审程序,实行三年支出规划滚动管理。三是推进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实使用效益。四是落实预算执行责任,全面完成预算执行考核任务。五是加强概算预算体系建设,为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编制及管理提供基础保障。六是强化项目经费监管,防控廉政审计风险。

5.强化安全生产和保密工作

一是升级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系统,实行野外出队情况周报告制度。加强野外安全生产管理,强化隐患整改和责任追究力度,局再次获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二是在新疆、青海、西藏国土资源厅和地勘单位大力支持下,野外工作站的安全保障、后勤服务和应急救援能力又有大幅提升,全年共接待服务326个项目组、3254人次、736辆车,实施2次紧急救援,挽救了1名重伤员的生命。三是局新设立了保密处,各直属单位建立了保密工作机构、配备了专兼职保密干部,加强了地质资料保密审查,开展了多形式保密教育培训。通过开展“万台计算机大检查”活动,在全局实施全覆盖、地毯式保密大检查。四是2016年对出现安全和保密问题的单位及个人,加大了责任追究和查处力度。实行了安全和保密工作的一票否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