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孙文盛强调认真学习贯彻《决定》全面加强地质工作

发布时间:2006-04-11

  
    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在日前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地质工作会议上强调,《决定》的内容十分丰富,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狠抓贯彻落实。

  孙文盛指出,加强地质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决定》是指导新时期地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必将有力地推动地质工作的大转变、大发展,成为我国地质工作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通过学习,我们深刻体会到,《决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地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地质工作的客观要求,充分体现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地质工作者的共同愿望。在新的历史时期,有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有《决定》精神的指引,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广大地质工作者一定能够大力弘扬 “ 热爱祖国、追求真理、开拓创新、无私奉献 ” 的精神,继承和发扬优良光荣传统,顽强拼搏、团结奋斗,创造出无愧于祖国和时代的更加光辉的新业绩。

  孙文盛强调,贯彻落实《决定》,要把握好以下四个关键环节:一是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努力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首先,突出能源矿产勘查。重点加强渤海湾、松辽、塔里木、鄂尔多斯等  11 个主要含油气盆地勘查,努力扩大远景,增加资源储量。继续整顿规范油气勘查开采秩序,督促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保障主要含油气盆地的勘查投入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对占而不探的,依法实施登记区块退出机制。加快区块招标试点,促进石油企业增加对资源勘查的投资规模,积极支持石油公司到境外上市融资和加强对外合作。继续开展油气战略选区财政补贴专项,引导企业积极探索开展陆地新区、新领域、新层系和重点海域的油气勘查工作。研究制定鼓励政策,促使企业动用难采油气资源,推动煤层气、油页岩、油砂等非常规油气资源的矿产勘查,开展开发利用的示范研究,尽快形成替代能力。

  加强铀和天然气水合物的基础调查研究工作。加快  13 个大型煤炭基地资源勘查,努力增加可采储量。优先把开展大型煤炭基地的普查和必要的详查纳入国家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加以安排。严格按照资源赋存条件和规划的要求,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

通过市场配置煤炭资源,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实现煤炭资源的有序开采、合理利用。其次,加强非能源重要矿产勘查。充分利用已有地质工作基础,突出铁、铜、铝、铅、锌、锰、镍、钨、锡、钾盐、金等  11 个重点矿种,突出西南三江、雅鲁藏布江、天山、南岭、大兴安岭等  16 个重点成矿区带,遵循地质工作规律,分类指导部署,努力实现找矿新突破。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大调查中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加快推进区域性资源远景调查和潜力评价工作。此外,提高基础地质调查程度,发挥环境地质工作对改善生态环境的基础作用,提高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是深化改革,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富有活力的地质工作新体制。大力推进地质勘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转变,以公益性地质工作为基础、商业性地质工作为主体,坚持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协调发展,建立政府与企业合理分工、相互促进的地质勘查体系,健全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的地质工作管理体制,形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资金投入的良性循环机制。明确企业在商业性矿产勘查中的主体地位。各类矿业企业必须依法投资矿产资源勘查或有偿取得矿业权,承担投资风险,享受投资权益。今后国家对矿产地不再无偿划拨,改变企业只进行采矿投资不进行找矿投资的状况。矿山企业用于投资商业性地质勘查的支出,允许列入成本摊销。企业对依法取得的探矿权,享有依法勘查、转让、取得采矿权等合法权益。政府不再包揽全部地质工作,逐步退出以获取经济效益为目的的矿产勘查。着力于做好提供服务、制定规则、改善环境、监督指导和市场监管等工作。中央和省级政府都要加强公益性地质工作,加强中央和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加大投入力度,保障队伍经常性支出和项目工作经费。地勘基金项目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实行开放式运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鼓励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参与基金项目的投资合作,共享收益、共担风险。要充分发挥地勘基金引导社会投入、拉动商业性矿产勘查的积极作用。基金勘查项目将突出重点矿种,突出重点成矿区(带)。

  三是建立一支精干的高素质的地勘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新形势下,加强地质工作,实现找矿突破,必须紧紧依靠广大地质工作者,充分调动全行业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中国地质调查局要以直属单位为基础,建立精干、高素质的地质调查队伍,在地质工作中充分发挥龙头作用。要加强对地方公益性地质队伍的指导,主动为全行业服务。各省根据本地区实际,建设好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对地勘队伍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应当继续加大。

  国土资源部将与有关部门和地方一道,进一步做好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和落实相关政策。各地在改善地质人员工作和生活条件,解决好地勘单位的社会保障、职工住房、离退休人员待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体制等遗留问题上,尤其需要加大政策支持和落实的力度,为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创造条件。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人才培养和开发,促进队伍结构调整,切实充实野外一线骨干力量。要大力改善野外地质工作条件,提高野外地质工作人员待遇,逐步建立按贡献参与勘查开采项目收益分配的新机制,做好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工作。

  四是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加快高新技术在地质工作中的应用,实现地质工作现代化。把科技工作摆在整个国土资源工作全局的优先位置,体现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方方面面。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解决现实面临的国土资源领域特别是地质工作的科技关键问题,作为重大任务。当前,地质科技工作的重点是:一要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科技项目攻关。二要加快地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三要着力培养杰出人才。四要切实增加地质科技投入。(丁全利)

自国土资源部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