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江苏省土地地球化学调查工作提升土地资源管护能力

来源:中国地调局 发布时间:2015-07-02

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不仅要管住土地的数量,而且要管好土地的质量。针对目前江苏国土资源管理的实际,在提升土地资源管护的效率与层次的过程中,我省十分重视并不断加强以下几项工作:

 

(一)构建耕地质量监测体系。

 

江苏面对保护耕地资源的艰巨任务,始终在不断强化耕地质量管理。江苏省委、省政府将“构建全省国土(耕地)生态地质环境监测网,查清耕地生态质量家底,积极开展耕地污染生态修复与防治”列为了全省2014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2014年我厅启动了国土(耕地)生态地质环境监测工作,通过项目的实施,旨在对耕地环境质量进行实时监测,不仅可以掌握耕地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还可以在确保耕地的基本安全以及健康的基础上,保障农产品的安全,并可为防治水土污染等地质环境保护提供可靠依据。

 

2014年,项目针对全省现有耕地分布特点,布设代表性监测点2078个,实地采集样品2219个,获取耕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50000多条,总结耕地环境质量分布规律与主控因素,发布的《江苏省国土(耕地)生态地质环境监测年报》,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认可。

 

(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将耕地重金属污染等指标与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要求结合,严重污染耕地不得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已经划入的建议调出,无法调出的要安排专项整治与修复,确保其最基本的生态安全。基本农田中达到中度以上污染的耕地,对其耕地环境质量变化进行排查、跟踪监测,随时掌握其生态安全情况。目前,我省在苏州(相城区)和无锡(丁蜀镇),利用土地质量地质调查成果资料,试点开展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工作。

 

(三)土地整治与复垦。将相关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工作成果与土地整治、复垦挂钩,实施分级分区风险评估与管控:对于污染严重、生态安全危害大的土地将优先安排整治,对于无污染的、相对安全危害小的土地尽量安排以保护为主,不安排或少安排相关土地整治计划;土地整治或复垦前后,安排相应的土地质量地质调查评估,将重金属污染、酸化、土壤生态安全等相关要素纳入土地整治与复垦的验收内容,必要时对污染不达标的项目一票否决。

 

(四)表土剥离再利用。充分利用土地质量地质调查评价成果,将建设用地施工中的表土剥离、处置与耕地质量保护结合起来。凡是耕地被征用为建设用地的,征用前必须安排相应的耕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工作,确定其相应土地的污染、营养、酸化、微量元素分布等真实状况,查清需要剥离的优质营养土资源量,拟定其表土剥离方案,对于优质营养土妥善储存,对于严重污染土壤妥善处置、严防污染再扩散。

 

(五)耕地生态安全建档。选择无锡宜兴市作为试点,以现有的土地质量地质调查成果为基础,将土地质量地球化学等级评价与耕地利用结合起来,按照“1个单元1张卡”的形式逐次建立基于各级政府耕地家底的生态安全档案,将耕地土壤质地、污染、酸化、养分、产能等系列要素记录在案。

 

(地质调查报编辑部  内容摘自《全国土地质量地质调查现场会典型发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