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浙江省建立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工作机制

来源:中国地调局 发布时间:2015-07-01

     为推动工作的开展,我们着重构建了三个机制:


     一是建立了有机融合的组织领导机制。我厅成立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土地和地矿业务的副厅长分别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有关的地矿、土地业务处室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省地质调查院具体负责地质调查项目的推进实施,按时提交成果,并做好技术支撑工作。


     二是构建了部门和科研院校联合共建机制。土地质量地质调查涉及地质学、土地管理、农学、环境学等诸多学科。2013年,我厅成功申建了“中国地调局农业地质应用研究中心”,中心组建了由地质、农业、环境等方面的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学术咨询机构,形成了学科互补、信息共享、互为支撑的良好机制。中心成立一年多来,成功申报了海盐县土地质量调查、浙西北土地质量地质环境调查、嘉兴市永久基本农田调查和建档示范等项目,取得了积极进展。


     三是建立了注重实效的立项工作机制。为保证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工作的计划性和实效性,我们探索建立了一套符合浙江实际的立项制度。在省级层面,将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工作纳入到地质勘查规划之中,从全省范围、长远角度,统筹部署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工作,并按年度有计划地实施;在市、县层面,以当地政府为项目申报主体,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编制立项报告,财政部门出具落实匹配资金的意见。同意立项后,省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这项制度的设立,体现了地方需求,调动了地方积极性,确保了项目落地,为地质调查成果应用取得实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地质调查报编辑部  内容摘自《陈铁雄:搞好土地质量地质调查 提高耕地保护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