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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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简介与组织机构

来源: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办 发布时间:2009-05-20

一、背景与任务

    矿业权管理是矿政管理的基础,矿业权的空间范围是矿业权最基本的属性,也是物权法和矿产资源法要求的最基本的内容。只有把矿业权的范围和其他数据项搞清楚,才能保证国家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合理利用,才能保证矿业权人的权益,才能准确计算矿业权的保有储量和资源状况,才能摸清我国矿产资源的家底。

    2007年部组织开展了矿业权室内核查,发现了部分矿业权边界存在交叉、重叠等问题。由于历史和客观等原因,还有一些矿业权实际位置与许可范围不一致或存在边界漂移问题。为了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矿产资源法》和《物权法》,更好地履行好矿产资源合理保护利用职责,为国土资源监管部门履行好职责奠定基础,部决定在矿业权室内核查的基础上,开展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矿业权实地核查的关键是核实矿业权实际位置与法定许可范围的一致性;同时,在实地核查过程中对矿业权登记证书上的其他数据项给予现场调查。

核查对象:2009年6月30日前设置的有效矿业权。

核查范围:所有矿种的矿业权(不包括石油、天然气和煤层气)。

发证机关:四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证的矿业权。

基本方式:实地测量与实地调查。

    全国矿业权总数达15万个,其中探矿权2.5万个,采矿权12.5万个。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在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统一组织、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进度”的要求,部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下设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办公室,负责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汇总、验收全国核查成果。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矿业权的实地核查工作,编制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涉及部登记发证的,由部提供相关数据,由所在省(区、市)一并组织核查。核查中新发现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矿业权,要及时向部报告。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矿业权核查工作由部指定的单位进行核查。

    各省(区、市)于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行政区矿业权实地核查的外业工作, 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成果汇总和上报工作,全国汇总工作计划2010年底结束。

二、组织机构

    按照部的总体部署,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由部矿产开发管理司负责,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提供技术支撑并按照部矿产开发管理司要求开展工作。明确由部矿产开发管理司会同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成立统一机构,负责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与储量利用调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40号),经《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总体实施方案》和《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5号)进一步明确, 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组织机构、职责和人员组成如下。

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办公室

    负责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日常事务管理和技术业务管理。下设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技术管理部和专家顾问组。

主  任:刘连和   矿产开发管理司司长

副主任:王宗亚   矿产开发管理司副司长(正局级)

谭永杰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总工

成  员:王  陶   矿产开发管理司综合处处长

        金愉中  矿产开发管理司非金属矿产管理处处长

        刘  忠  矿产开发管理司金属矿产管理处处长

        夏木清  矿产开发管理司煤炭矿产管理处处长

        王全明  中国地质调查局资源评价部处长

        付晶泽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处长

        胡斌华  矿产开发管理司综合处主任科员

1.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技术管理部

    设在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承办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具体负责落实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组部署的各项工作,负责全国实地核查成果的汇总和综合工作,负责省级实地核查成果的检查验收,负责矿业权实地核查承担单位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协调、督促各省实地核查工作。人员组成以发展研究中心为主,联合中国煤炭地质总局航测遥感局(以下简称“航测局”),同时邀请部开发司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指导。具体组成如下:

负 责 人:付晶泽 王 陶(开发司)

副负责人:杨建锋、李景朝、康高峰(航测局)

下设综合组、技术组、数据组和政策组。

(1)综合 组:负责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协调、联系、宣传、财务与资料存档工作。

负责人:付晶泽(010-58584302)、胡斌华(开发司)。

成 员:易继宁、楼红英、赵琳、郭佳、苟甲有(航测局)、杨迪钦(航测局)。

(2)技术 组:负责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技术标准制定、技术指导和成果综合工作。

负责人:杨建锋(010-58584332)、王飞跃(航测局)。

成 员:孙炳旭(航测局)、胡智峰(航测局)、易继宁、张志。

(3)数据 组:负责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数据整理和数据库建设工作。

负责人:李景朝(010-58584327)、林燕(航测局)。

成 员:吴轩、王永志、彭文祥、安鱼飞(航测局)、郭佳。

(4)政策组:负责推进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及问题处理的相关政策研究。

负责人:王陶(开发司)、张宇(010-58584349)。

成 员:常玉刚、徐培根(开发司)、胡斌华(开发司)、

2.专家顾问组

    负责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咨询和检查;对重大技术问题商讨解决方案,对矿业权核查技术要求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业务和技术问题进行把关。由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经验丰富的矿业权管理、大地测绘、工程测量、矿井地质测量、数据库与信息化建设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的资深专家组成。

项目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45号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办公楼306室

邮编:100037

电话:010-58584306

传真:010-58584300

邮箱:kyqsdhc2009@mail.cgs.gov.cnkyqsdhc2009@cg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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