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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外业工作即将完成

——湖北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综述

来源: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10-21
    近日,从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核查办公室获悉,截止到9月底,湖北省17个市(州)中已有12个市(州)完成野外实测工作,全省已完成矿业权实地核查野外实测3774个,占应完成工作量的90%。在此基础上,湖北省神农架林区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先期通过了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办公室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的联合验收,部矿产开发管理司领导、全国项目办领导对神农架的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武汉市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通过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核查办公室的验收。湖北省需要实地核查的矿业权共4212个,预计10月下旬能全部完成野外实测工作。湖北的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之所以走在全国的前列,靠的是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提前准备,科学部署,合理安排。其主要做法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为矿业权实地核查提供组织保证
    湖北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由分管厅长亲自挂帅,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多次过问、协调相关事宜。确定了“省国土资源厅统一领导,各市(州)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实施,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担,按测区布置、以矿区为单元,落实到每个探矿权和采矿权,统一标准,分片负责,开展全省矿业权核查”的组织模式。按照此模式,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为矿业权核查的实施者,统一负责实施辖区内各级发证矿业权的核查,便于统一部署,统一控制,统一汇总,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积极主动落实,全面系统组织核查工作
    湖北省厅以下发文件的形式,部署、组织、督察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2008年9月,湖北省厅下发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2008〕146号);2008年11月,根据国土资源部矿业权核查相关技术要求,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湖北省矿业权核查工作总体方案》(鄂土资办文〔2008〕162号);2009年1月,组织召开了全省矿业权核查工作会议,对全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2009年2月,召开了全省矿政工作会议,正式印发了《湖北省矿业权核查实施方案》(鄂土资发〔2009〕13号)。2009年4月,编制下发了《湖北省矿业权实地核查技术细则》(鄂土资发〔2009〕42号)。同时,省厅矿业权核查办公室采取月简报制度,向全省通报各地进度。截止到9月底,共下发文件通知40份,简报5期,有力的促进了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展开,掌握了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进度,保障了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质量。
    三、科学划分类别,提高实地核查效率
    湖北省厅矿业权核查办公室结合湖北实际,在试点的基础上,将全省矿业权分为三类:一是资料可利用程度高的矿业权,特别是做过储量利用现状调查的矿业权,二是砖瓦、砂石、粘土矿等矿业权,三是基础资料缺少,需要进行实测的矿业权。根据不同类别的矿业权,采取不同的核查方法,在遵守矿业权实地核查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分别进行实地测量,提高了野外实地测量效率。
    四、坚持资料共享,减少野外工作量
    湖北省是全国储量核查试点省份,试点成果得到了部领导的高度评价。储量核查成果具有现势性,可以为此次矿业权实地核查所用。同时,二次调查的相关成果资料也可以为矿业权实地核查所用。鉴于此,湖北省厅积极协调矿管处、资源处、地籍处、二调办,就在实地核查中相关资料共享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下发了《关于在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中充分利用储量核查和第二次土地调查资料的通知》(鄂土资办文〔2009〕96号)。同时厅矿业权核查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勘查单位和储量核查检测单位提交相关资料的通知》,要求各储量核查承担单位提供已形成的最新开拓工程平面图和井上井下对照图;同时,安排专门经费,向省地调院积极收集全省铁、磷两个矿种的储量核查资料。这些资料的共享利用,大大减轻了野外工作量。
    五、重视控制测量,为实地核查打下坚实基础
    湖北省厅矿业权核查办公室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对控制测量进行了统一部署。对有CORS系统的地方,在确保CORS系统精度能满足此次要求时,可不进行控制测量,直接利用CORS系统;对没有CORS系统的地方,统一进行了技术设计。这样,明确了技术要求,落实了工作任务。控制测量成果提交后,邀请专家对成果把关审查,保证了成果的质量。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控制测量做的好,为做好野外实地核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事实证明,高质量的控制测量成果,大大提高了后续的实地核查的效率。
    六、汇总多项成果,探索“一张图”管理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核查办公室将矿业权实地核查与储量利用调查等工作紧密结合,以神农架为试点,将单矿权实地核查成果及矿区储量核查检测资料进行多方面综合,形成了神农架矿业权与矿产资源综合分布图,为全省成果汇总探索出了一条操作性强的技术路线。在综合分布图上,既能看到矿业权的空间分布、空间位置,又能体现地质、储量的信息,初步体现了国土资源管理“一张图”的思想。鉴于湖北目前的基础,部矿产开发管理司给予了充分肯定,初步决定将矿政管理“一张图”的相关项目放在湖北做试点,为全国提供借鉴。
    七、应用核查成果,加强监督管理
    湖北省以武汉市为试点,就如何在矿业权实地核查过程中发现的矿界纠纷问题进行探索。武汉市本着“尊重历史、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的原则,下发了《关于规范处理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武土资规发[2009]5号),有效地处理了实地核查过程中发现的矿界漂移、越界开采等问题,为全省乙类矿产相关矿山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提供了借鉴。其做法如下:属于发证机关登记有误的,由发证机关通知矿业权人,由矿业权人提出范围变更申请,发证机关核对本次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按照有关要求,依据本次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办理变更登记;属于矿业权人越界开采的,由发证机关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矿业权人停止越界开采行为,以此次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为基础,退回原发证范围开采,并对越界开采而造成的土地破坏、环境破坏进行复垦、复绿。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处理。
    目前湖北省的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已进入野外工作的收尾阶段,计划在10月下旬全面结束全省的矿业权实地核查野外工作,11月完成全省的外业验收,争取在12月份转入成果汇总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