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地质资料工作60年历史回顾

来源:中国地质调查局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2-08-30

  人类从200万年前使用石器就开始积累利用地球资源的经验和知识。但直到近代,对地球资源的利用主要是师徒相授,没有形成学科。我国关于地质地理现象记载,散见于《山海经》、《管子》、《水经注》、《徐霞客游记》等著作中,这些都是朴素地质工作的成果,只能称为初级的地质资料。

  系统研究地球的地质工作出现在近代。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涌现了一批先行者,对生物化石、地球历史、地层、矿物等进行系统研究,奠定了地质学的基础,留下了系统宝贵的地质资料。据全国地质资料馆保存的地质资料记载,我国系统开展地质研究工作起于19世纪末,先后有日本、欧洲、美国等地质工作者在我国开展地质研究工作。1913年北洋政府成立地质调查所,标志着我国有组织的、独立的地质工作的开端。到新中国成立,地质工作先辈们留下了万余种各类地质资料。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非常重视地质资料工作。从1952年成立地质资料管理机构至今,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可分为5个阶段:

  一、起步与发展阶段(1952年~约1969年)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地质资料管理就实行行政与多重事业职能一体化的模式。1952年成立的地质部临时组织机构下设资料组。同年,地质部成立,设置地质资料司,其总任务是收集管理全国各种地质矿产资料;登记及核定国内进行的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编制各种地质矿产综合材料及埋藏量平衡表。1955年6月地质部地质资料司改为全国地质资料局,是统一管理全国各种地质资料的国家机关。1963年5月,国务院批准颁发《全国地质资料汇交办法》,地质资料管理工作上升为国家层面管理。

  二、动荡阶段

  这期间,我国地质资料管理工作也同样经历了动荡和后期的调整阶段,具有高度的计划特征,这个阶段地质部撤销,全国地质资料管理机构和职能属于国家计划革命部门。全国地质资料局先后改为“地质部生产组资料组”、“国家计委地质资料馆”、“国家地质总局资料馆”。

  三、恢复发展阶段(约1979年~约1988年)

  从1979年,全国地质资料馆改为全国地质资料局,为地质部的直属局。由此开始,全国地质资料管理工作步入恢复和发展阶段。这期间职能和机构总体上是不断的拓展的,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地质原本档案立卷归档标准规范,地质档案实行全行业业务统一管理。

  四、馆藏与行政分开管理阶段(1988~2002年)

  从1988年《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颁布和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地矿部、国家矿产储量管理局“三定方案”的通知》。标志着馆藏与行政分开管理的开始,地质资料行政管理与业务指导由馆藏机构向行政部门逐步过渡。1998年,原地矿部的行政管理职能划入国土资源部,自此,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由国土资源部储量司承担,储量司内设地质资料处。2000年8月25日,中编办批准成立国土资源部实物地质资料中心,承担国家级实物地质资料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2001年12月18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印发<地质队伍“野战军”组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06号文),通知中将全国地质资料馆、实物地质资料中心等单位划转中国地质调查局。

  五、全面发展阶段(2002年~至今)

  2002年,国务院发布《地质资料管理条例》,标志着我国地质资料的汇交、保管、利用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其“总则”中明确了我国地质资料由国务院和省(区、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两级行政管理,馆藏机构体系由部、省两级馆藏机构及委托保管机构组成,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