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关于加强地质调查成果评价的指导意见》解读之四:

地质调查成果评价要贯穿地质调查工作全过程

来源:中国地调局 作者:地调局总工室 发布时间:2015-09-08
  地质调查工作全过程包括项目立项、实施和成果后续服务的过程,以及人才遴选、项目和单位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在上述环节对成果的评价都要严格按照四项基本准则执行。

  地质调查成果能否转化应用,效果好坏,取决于地调项目全过程管理。项目立项阶段是源头,问题确定的准不准,预期成果是否明确、具体,从根本上决定了地质调查成果的转化应用效益。项目实施和成果后续服务阶段是关键,要瞄准关键问题合理部署工作,严格组织实施并及时转化应用阶段成果,提供后续服务,这样才能形成高质量、高用用性强的地质调查成果。人才遴选、项目和单位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是重要保障,要发挥好成果评价在这些工作中的导向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为形成能解决重大资源环境问题,能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地质调查成果共同努力。

  《指导意见》特别强调了“阶段性成果信息发布情况和宣传服务效益”也要纳入终审阶段成果评价指标体系中,目的是引导并增强项目人员对其阶段成果主动推介、宣传和提供用户服务的意识和能力,促使地质调查成果评价与服务的关口前移,大幅提高地质调查成果服务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