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关于加强地质调查成果评价的指导意见》解读之七:

成果评价和项目绩效评价形成有效对接

来源:中国地调局 作者:地调局总工室 发布时间:2015-09-08
  地质调查成果评价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地质调查成果解决资源环境问题和基础地质问题的结果、转化应用和服务效益、科技创新水平、人才成长和团队建设情况以及应用前景等进行优劣评价。地质调查项目绩效评价是以项目为评价单元,通过设置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对项目投入的经济性,产出的效率,取得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力的评价。因此,对一个项目来说,成果评价是绩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对接措施可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在评价标准上对接,成果评价和绩效评价都要遵循《指导意见》中的四项基本准则,采用一把尺子、一个衡量标准。二是在评价指标设置上对接,在设置成果评价指标时,要兼顾绩效评价,成果评价指标可作为绩效评价指标的模块,单独拿出来可为成果评价使用,放入绩效评价中则为绩效评价的部分指标。三是在管理环节上对接,成果评价和绩效评价统筹兼顾,尽可能做到同一批专家,同时进行。
《指导意见》发布后,中国地质调查局将制定出台地质调查成果评价管理办法,并落实好和地质调查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