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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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全国地质调查工作新部署——总体目标

发布时间:2010-11-09

    力争实现找矿重要新发现,引导和拉动商业性矿产勘查。完成重点成矿区带重要远景区矿产远景调查工作;圈定找矿靶区1500处,新发现铀、铁、铜、铝等矿产地500处;作好与地勘基金的衔接,引导社会资金跟进勘查,推进地质找矿快速突破;完成锰、镍、锡、铬、钼等12个重要矿种的资源潜力评价工作。  

    大幅提高成矿带基础地质工作程度。基本完成重点成矿带找矿远景区中比例尺区调、区域重力、航磁和区域化探调查。完成找矿远景区1∶5万区调80万平方千米。完成省级区域地质志和系列地质图件编制。  

    海洋地质调查完成1∶100万海洋区域地质调查300万平方千米,实现我国海域小比例尺海洋地质调查全覆盖。完成重点海域1∶25万区域海洋地质调查15万平方千米。  

    重要经济区、重大地质问题区、重大工程区基础地质调查。1∶25万基础地质综合调查100万平方千米;1∶5万区调20万平方千米;1∶25万地质环境综合调查37万平方千米;1∶5万地质环境综合调查5万平方千米;基本完成全国主要农牧经济区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  

    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完成地质灾害高发区1∶5万调查120万平方千米,建立国家级地质灾害早期预警区20个;完成东部地区地面沉降调查10万平方千米;完成首轮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解决严重缺水地区和地方病区550万人饮水困难。  

    开发、引进、推广一批国土资源调查急需的先进技术和装备,研制一批新的调查评价技术标准和规范。  

    自主创新一批基础地质和成矿理论。   

    探索建立中央与地方地质工作统筹协调、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衔接的新机制,形成相互衔接、协同作战、上下联动的地质勘查新局面。

(摘自《“十二五”全国地质调查工作新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