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育勋:论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
来源:地调局
作者:庄育勋
发布时间:2009-06-29
地质工作正处于一个重大的历史性转型时期。两大历史性社会变革深刻影响着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历史性转型,一是世界各国实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我国实施的科学发展观,这导致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在工作服务对象、服务领域、工作内容、工作程度、项目的组织等发生深刻的转变;二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这导致地质工作在资金渠道、体制机制发生了历史性的重大转变。在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方面是地质工作如何为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支撑,另一方面是实现地质工作自身的科学和谐发展。当前,我们对地质工作重大的历史性转变在认识和观念上还亟待进一步明确,在地质工作体制与机制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因此,当前开展的地质找矿改革大讨论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
一、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任务和成果目标
1.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学发展观的实施决定了地质工作任务目标的历史性转变。在工业社会,矿产资源、能源是构筑高度工业文明,造就繁荣的社会经济的重要基础。人类攫取财富的欲望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求,极大地促进了以找矿为中心的地质勘查工作。与此同时,人类对地球自然资源掠夺式的索取和废弃物无竭制的排放,在人类社会史无前例的快速发展和财富增长的同时,也导致了空气水体土地污染、温室效应、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地面沉降、土地荒漠化等等严重的环境问题。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各国意识到工业社会对人们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的严重破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并实施了国际地圈与生物圈计划、世界气候研究计划和全球环境变化的人为影响研究计划。我国政府提出并落实了科学发展观。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也是由工业社会向知识经济社会发生历史性转变的重要标志。
2.新时期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的任务——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为国家和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全面地学支撑。与工业社会传统地质工作相比,新时期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发生了历史性根本性转变:一是地质工作服务领域由为工业化服务,向为国家和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全面地学支撑转变。地质工作的内容和服务对象由找矿为中心,地质成果应用地质系统体内循环,向为政府进行国土规划,制定矿业政策等实施科学发展提供宏观决策服务,为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提供服务(矿业企业、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农产品产业化农业生产科学化、地质旅游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治理),为国土资源管理服务(地政、矿政)转变;二是服务的环节由作为工业化的侦察兵,向服务于经济建设全过程转变;三是地质工作的服务深度和成果形式由传统地质工作单专业层面,向在地质各传统专业成果基础上,与生命科学、区域经济学、农学、城市规划、旅游等其它学科结合,深化、延拓,形成政府、社会可用好用的成果方向转变;四是学科性质,由认识地质现象的自然科学,向支撑社会科学发展的决策科学转变。正如温家宝指出的,地质工作是经济建设的先行,贯穿于长期建设的全过程,渗透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
3.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的目标——构建保障社会科学发展的地学支撑体系。地质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支柱性、基础性工作。新时期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应该在信息采集层面、决策层面、应用层面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支撑。
一是构建地质数据动态更新与支撑体系。向政府与社会提供地质信息服务是各国地质机构第一要务。通过区域地质、区域地球化学、区域地球物理、区域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区域矿产地质等系统调查,构建地质资料动态更新体系,以方便快捷的渠道向政府、社会提供服务是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是长期的、最基本、最主要的任务。目前发达国家已经从单一的围绕找矿服务的地质填图,转变为以地质调查为基础的多目标、多功能的国土资源综合调查与评价。从而揭示各类国土资源要素、环境的本底数量、质量和分布以及相互间的成因联系,为国土资源全面、综合、合理利用,为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国土资源综合管理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支撑。
二是构建科学发展宏观决策地学支撑体系。新时期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重要战略性任务之一就是为政府宏观决策服务。国土规划是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总的战略方向和目标以及规划区的区域自然资源、经济发展、社会文化等基础情况,合理规划规划区的经济—产业布局。地质工作是制定国土规划的重要基础。通过开展基础地质背景调查,区域矿产资源与能源调查与矿业开发规划与矿山环境保护研究,城市地质调查与城市规划研究,生态地球化学调查与农业区划,区域地质灾害调查与土地利用规划,地质遗迹调查与自然旅游资源开发规划,并结合该区的社会经济基础资料,提出国土开发与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等国土规划建议。从而为实现五个统筹,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
三是构筑地质资源、能源安全保障体系。自然资源是社会发展、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这三个可持续发展支柱的基础。矿产资源、能源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第一要查明国家矿产、能源家底,监测国家矿产、能源储量变化,提出矿产勘查规划建议,进行国家资源能源安全评估;第二与统筹地方公益性工作,共同开展国家主要成矿带成矿地质背景和成矿潜力,为商业性地质工作奠定基础;第三要了解世界各国地质资源状况;第四是进行资源、能源需求分析,统计监控矿业市场变化与趋势,向国家提出矿业政策建议。
四是构建保障社会科学发展的支撑体系。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统筹地方公益性地质工作,开展城市地质、多目标生态地球化学、环境地质、灾害地质调查,为社会的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减灾防灾等供支撑。
城市地质工作任务是紧紧围绕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规划、管理建设的需求,查明与评价城市地质背景、建立城市三维地质结构,查明城市地下空间、地下水、地热等地质资源,查明城市工程、水文、环境地质、生态地球化学与地质灾害环境,开展城市地质资源环境的安全性、承载力评价,开发满足海量信息需要的信息系统,实现对城市地质信息的集中管理、实时更新与应用查询,构建政府及各部门决策、专业人员深入与拓展研究、公众了解地学信息城市三维可视化地学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农业地质工作是以区域地球化学调查评价为手段,以服务于农业为切入点,查清全国主要农业经济区地球化学背景,进行土地质量、土壤污染与土壤肥力评估,为农业区划和结构调整服务,为土地规划管理与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为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服务,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新农村建设,为国家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
环境地质、工程地质、灾害地质调查要开展国家、各省区地质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开展区域地质环境工程功能区划和容量评价,查明自然的和人类活动导致地质灾害分布发育规律,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风险管理研究,提出减灾防灾建议。
五是构建国土资源管理地学支撑体系。通过矿产资源、能源勘查为矿权设置与管理提供基础支撑;监测国家矿产、能源储量变化,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监测为矿政提供支撑;开展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为地政管理提供支撑;开展海洋地质和资源能源调查,为矿政管理和海洋资源管理提供支撑。除此以外,还有地质遗迹调查与旅游资源开发等等。
围绕构建保障社会科学发展的地学支撑体系开展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实现三个服务,构建上述五大支撑体系是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历史任务,要作为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与成果目标。但当前仍受计划经济时代传统地质工作观念影响,重矿产资源储量,重完成任务面积,仍处于单专业部署的状态,缺乏清晰的全局层面的为国家和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全面地学支撑成果目标。当前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明确构建支撑社会科学发展地学支撑体系的目标,围绕这一系列体系建设,统筹安排各专业地质工作。
与社会需求以及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地学信息向社会提供渠道并不十分通畅,服务还不十分便捷及时,服务范围尚不广泛;地质工作在支撑国土规划等政府宏观决策方面还未形成成型的经验。在该类项目的成果形式与内容,项目的组织,成果应用服务等还要进行大量探索;农业地质、城市地质等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成果推广应用,还要从政府、政策层面协调推进;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矿产资源规划执行、矿山环境监测、矿山开发秩序遥感调查等为国土资源管理服务的各项工作亦需要从政府管理层面进行协调。
二、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的新体制
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决定了地质工作由原来的中央统一出资、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地质工作队伍全由中央统管的体制,向中央、地方公益性地质工作分灶吃饭,公益性、商业性分开运行的新体制、新格局转变。美、加、澳等发达国家由联邦政府、地方政府出资的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体制构架,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的地质工作的运作机制为我国地质工作新体制构建提供很好的参照。联邦地调局开展州际及其海域基础地质调查,负责实施全国性大的地学计划。各州地调机构开展本州行政范围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矿业公司开展商业性地质工作。我国中央与各省政府与美、加、澳等国的联邦政府、州政府之间的关系还有所不同,因此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分工关系也略有不同。
1.区域地质、区域地球物理、区域地球化学等区域基础地质工作方面,中央政府应负责全国中小比例尺调查,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开展国家主要成矿带、国家经济区与工程区的大比例尺地质调查。地方政府负责行政辖区内其它公益性区域基础地质工作。按国际分幅形成含有地理、遥感、地质、地球化学、地球物理、环境地质、矿产地质、前人地质矿产工作等系统资料的数据包(dataset),作为公益性区域基础地质工作成果出口,提交给商业性地质工作使用。
2.在矿产资源能源等调查方面,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开展的矿产资源能源等调查应以指导找矿为基本定位,具体找矿工作应有商业性地质工作承担。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同开展国家主要成矿带的矿产资源、能源的成矿条件、成矿规律与远景潜力调查与研究。地方政府开展辖区其它成矿带的成矿条件、成矿规律与远景潜力调查与研究。中央政府不能包办代替地方政府的矿产资源能源勘查,更不能代替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
3.在地质环境调查方面,中央政府应负责全国中小比例尺调查,与地方政府共同开展国家级主要经济区、工程区的大比例尺地质环境调查。地方政府负责行政辖区内其它大比例尺地质环境调查工作。中央与地方政府开展的地质环境调查为商业性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作提供基础。
4.中央与地方政府公益性地质工作既有分工协调,又有合作。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首先应围绕国家总体目标,制定全国统一规划。然后在全国统一规划框架下,有计划地开展与各省合作。中央与地方地质工作的合作应做到工作统一部署,项目统一管理,经费统一使用,标准统一制定。
当前,我国在中央与地方政府工作分工,公益性与商业性工作界定、衔接需要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公益性队伍建设有大量工作要做,矿业市场从政策法规到管理机制尚不成熟,商业性工作体系尚未健全。构建适应这种新体制的各类地质工作和谐发展的新机制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同时,除国土资源部所属的中国地质调查局之外,中国科学院、煤炭、石油、冶金、有色、黄金武警部队、核工业、化工、建材等各行业的地质工作也存在大量交叉、重叠的问题,需要统筹协调。
三、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的项目组织实施
1.围绕需求,明确成果目标
第一层次,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围绕构建保障社会科学发展的地学支撑体系进行规划,确定若干全局性重要成果目标,如各主要综合经济区综合地质调查评价与国土规划建议。第二层次,围绕全局性成果目标,制定区域基础地质、矿产资源勘查、水工环等各专业的工作任务、成果目标和组织协调方案,按照地质工作客观规律,科学合理统筹部署。
2.多专业统筹部署,专业管理、分步和分层次实施
例如在成矿带,首先开展区域基础地质调查与研究,包括区域地球化学和区域地球物理调查,区域地质调查跟进,进而开展成矿带成矿地质背景、成矿条件、成矿规律总结。由中比例尺到大比例尺,由大区域到重点成矿靶区;然后开展矿点检查和异常查证等矿产勘查工作;进而再转入商业性详查以及勘探工作层次。区域地质、区域地球化学、区域地球物理、矿产资源评价等要专业管理,各专业分头组织实施,形成各专业层次的成果。在区域基础地质领域,形成各省层面、大区或构造单元、主要成矿带层面、全国层面地质志、区域地球化学、区域地球物理成果;在资源能源调查评价方面,形成各省、主要成矿带、全国主要矿种、主要能源资源潜力的成果;在水文工作环境地质调查与评价方面,也应形成各省、各流域、全国层面的成果。
3.深化延拓,多专业成果综合
围绕政府社会需求,在专业成果基础上深加工,制定多专业成果集成、综合、深化、延拓方案,以便形成各级政府与社会可用好用的成果。当前对如何在各计划项目成果基础上,或者在各专业传统地质工作成果基础上,围绕政府与社会需求,进一步深化延拓,形成政府好用可用的成果,这方面重视得不够,也没有成型的组织管理套路。在项目管理上,可以考虑围绕大项目机制的实施设立计划项目群。在组织上,应该成立领导牵头跨部门的领导协调机构,确定各专业的成果目标,组织协调各专业协同有序开展工作。基础地质除了有其先行性和基础性,还有其综合性,应该在多专业成果综合集成深化延拓阶段应发挥主导作用。
四、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内部关系
1.基础调查与应用的关系。区域基础地质工作有如树根树干,水工环、矿产勘查等工作是分枝,根深才能枝叶茂盛。区域基础地质新认识是找矿突破或者解决水工环地质等应用问题的关键。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区域基础地质调查与研究更应该是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的主体和核心。应确保资金投入,确保基础地质工作占主体的资金比例。
2.上游与下游地质工作的关系。区域基础地质调查应该是提供全面、系统基础地质信息,为政府、社会以及后续地质工作提供多功能、多目标服务,应按国际分幅提供数据包,或者提供通用地质图。而矿产勘查、水工环地质等后续地质工作应在此基础上,按流域、按成矿带开展专业的专题性调查与研究。
3.调查与研究的关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等部门从事的基本是地质科学理论探索创新研究,也应属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范畴。作为中国地质调查局及其所属单位的地质调查和研究工作,其特点是紧紧围绕政府和社会需求,与区域基础地质调查的密切结合,围绕制约资源环境格局的若干重大区域地质问题、地质调查业务支撑问题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
作为中国地质调查局及其所属单位的地质研究,要区分那些是全国层面的,那些是大区层面的区域地质问题,调动不同层次研究单位的积极性和优势,分层次解决。要强调调查与研究结合,地质调查中的研究工作应与调查工作统一部署,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