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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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珍旭:做好矿产开发利用工作 促进经济地质学发展 加快我国地质工作转型

来源:郑州综合所 作者:郭珍旭 发布时间:2009-06-29
    国际上经济地质学定义为地质学在矿产及能源开发上的应用,其研究范围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化石燃料及核燃料的产状与分布,矿床成因,矿业经济及矿产开发利用等。可见,矿产开发利用研究是经济地质学及延长地质找矿产业链不可或缺的。我国经济地质学研究起步较晚,目前侧重于矿产产状与分布、矿床成因研究,很少进行矿业经济及矿产开发利用研究,因此只能称之为“矿床学”。
    美国经济地质学家学会主席海茨曼博士在第八届国际矿床地质会议上作了题为《21世纪的矿业展望:经济地质学的应用》的主旨报告,描绘了新的矿业发展趋势对经济地质学家的任务要求: 21世纪的矿业开采将相继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受到环境和社会的双重约束。与现在相比,矿业应该做到对环境和社会的扰动更低,更少的金属污染、水污染和废弃物污染、视觉污染,更少的浪费。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人口的迅速增长、资源和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世界各国开始加强各种自然资源的综合调查、综合评价、综合规划和综合开发利用工作。我国地质工作的研究领域也逐渐开始从以发现矿产资源为主的“矿产型”转变为资源与环境并重的“社会型”。经济地质“社会型”工作涉及面很广,但做好矿产开发利用工作是其中重要的一个环节。
    众所周知,矿产资源的短缺与环境的污染在相当程度上归咎于资源未能充分的合理利用。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矿床学家朱笑青等研究员最近提出在地质研究与勘探过程中必须进行矿产综合评价、矿山开发过程实行综合回收、有重点地清理与开发作为二次资源的尾矿及对工业与社会活动废弃物的再利用等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与改善自然环境的措施。
    但很显然,在地质研究与勘探过程中进行矿产综合评价目前还没有形成共识,起码在不同地质阶段应进行什么样的矿产“综合评价”没有国家(部颁)标准,这在源头上很容易导致两个问题。一是容易形成大量的“呆滞矿”,积压大量的无用储量和巨额的资金浪费。目前我国已与国际上新的矿产储量评价接轨,是根据地质工作程度、矿石利用的可行性研究确定的不同阶段矿石的经济价值(常说的“三轴”评价)。矿石可选性试验和相应的技术经济评价是矿床综合评价的必要组成部分。实际上除在勘探阶段同步进行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外,在找矿初期阶段、普查阶段以前,就应重视矿石综合利用研究,进行矿石质量的可利用性评定,以指导确定普查与勘探工作程度及资金的合理投入,进一步避免普查与勘探工作的盲目性和资金的浪费。事实上,原来的工作惯性已导致了新的“呆滞矿”;二是容易形成“资源流失”进而造成环境污染。我国传统的矿产利用与评价体系,重视矿产资源主元素价值,未能对与矿产开发相关的伴生矿产、围岩(包括将来开发后的尾矿)的资源合理综合利用进行全面的、公正的技术经济评价,从而在制定法律、法规和具体政策方面严重滞后,不仅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而且造成了巨大的环境问题,严重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综上所述,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应在源头理顺矿产开发利用的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