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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密切领导干部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充分听取职工群众对院工作、管理、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诉求,监测院党委决定建立院级领导干部轮流值班接待群众制度。按照要求,院领导值班接待时间为每周一下午1:30—5:00,院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的意见、建议、呼声、要求均可以采取书面和口头形式直接向值班接待领导反映。收集意见后,对重大问题、重要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向院主要负责人报告,或视情况交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进行研究,会议研究后答复来访人;属于向来访人解释的,可由值班领导直接解释,也可安排职能部门负责解释;需要调查了解情况的,由值班领导安排有关部门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两周内答复来访人。